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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21版)

(6)反担保:无。

四、董事会意见

关于与丰喜公司签署互保协议的意见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丰喜公司财务状况尚可,负债率合理,资信情况较为良好,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本公司与其建立互保关系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同时,该公司也为本公司提供相应互保,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将密切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实况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措施。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次双方互保协议的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0年12月31日)净资产22.90亿元的21.83%。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0.6亿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丰喜公司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丰喜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

3、本公司与丰喜公司签订的互保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1—028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9年8月14日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化)签署互保协议,规定双方最担保额为10亿元人民币。201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3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山西焦化向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3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

本次担保为山西焦化提供担保的金额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76%,公司累计为山西焦化担保5.69亿元人民币。另外,由于山西焦化2010年度资产负债率达70%以上,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公司给山西焦化提供担保的情况见下表:

担保时间担保金额

(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贷款银行备注
2009年9月28日16,9001年中国工商银行洪洞支行已到期
2010年3月2日10,0001年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已到期
2010年11月10日16,9001年中国工商银行洪洞支行 
2011年4月22日10,0001年中信银行太原分行 
2011年8月10日30,0001年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 
合 计83,800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西焦化基本情况

注册号:140000100049390

法定代表人:郭文仓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6,570万元

经营范围: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无。

2、山西焦化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山西焦化的资产总额为70.318亿元,负债总额58.12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2.66%,股东权益合计12.19亿元;201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4.06亿元,实现净利润0.668亿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1年3月31日,山西焦化的资产总额为74.729亿元,负债总额61.61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2.46%,股东权益合计13.111亿元;2011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96亿元,实现净利润0.874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内容的主要情况: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3亿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1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山西焦化生产经营状况好转,同时山西焦化为本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申请2亿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交通银行临汾分行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借款偿还风险可控,公司对山西焦化提供上述担保是较为安全且可行的,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1年8月10日,公司担保总额为12.9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6.72%。除以上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山西焦化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山西焦化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好转,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1—029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有关详细事项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基本情况

1、变更日期:2011 年07月01日

2、变更原因: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相应的调整。

3、变更前后的情况变化如下: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对照表

资产分类变更前变更后
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352.7120-454.75-2.11
机器设备146.7910-259.5-3.8
运输设备127.928-1411.88-6.79
其他11.885-1019-9.5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的依据真实、可靠。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变更从2011 年7月1日开始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本年度净利润增加数约为1100万元(具体数据以公司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对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不超过50%,不会直接导致公司的盈利性质发生实质性变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反映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的真实状况,变更的依据真实、可靠,同意公司上述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1、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反映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的真实状况,同意公司上述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1—030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及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7、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现场会议出席对象:(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截至2011年8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3)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1)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2)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3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议案。

2.披露情况:2011年8月11日在《证券时报》刊登有关提案内容。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3.登记地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4.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以及证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证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

四、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d、对每一议案的表决,一经投票,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五、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②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六、其它事项
2.会议费用:会期为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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