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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1-04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会议时间:2011年8月19日14:00(星期五)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11年8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滨康路与江陵路十字路口南)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3、《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11年7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三、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11年8月17日、2011年8月18日,每日9: 30-11: 30、13: 00-16: 3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滨康路与江陵路十字路口南)5楼。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晓梅、王靓 联系电话:0571-87113776、87113798 传真:0571-87113775 邮政编码:310051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滨康路与江陵路十字路口南)5楼 2、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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