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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1-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4版) (4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 www.txsec.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十七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十七层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邢思宁 电话:(0755)8831872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U A座3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U A座31层 负责人:王玲 联系人:宋萍萍 电话:(010)58785588、(0755)22163333 经办律师:宋萍萍、靳庆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联 系 人:张鸿 联系电话:021-23233283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鸿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审慎投资、主动管理,寻求最大化的总回报,包括当期收益和资本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基金可以投资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浮动利率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大额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还可以通过一级市场股票、可转换债券等参与权益类投资,持有因一级市场购入、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持有股票派发或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的权证等资产,但不直接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或权证。本基金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股票、权证等)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决策依据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状况、上市公司的经济运行状况; (3)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 (4)证券市场政策环境、市场资金供求状况、投资者状况; (5)投资品种的预期收益率和风险水平; (6)影响证券市场未来走势的其他因素。 2、决策依据的主要来源 决策依据主要来源于研究团队定期或不定期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证券市场分析报告、行业分析报告、上市公司研究报告以及个券研究报告等。上述报告综合了内外部研究成果。 3、决策依据的主要用途 投资决策依据主要用于资产配置策略、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权益类投资策略等投资决策,最终决定证券具体的交易行为。 (二)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机制 (1)决策架构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目标及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和风险控制策略,并对基金经理进行授权。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投资管理权限。 (2)决策支持 “研究决定投资”是本基金的投资原则。公司所有的投资决策建立在科学、客观、充分和独立的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为投资组合构建提出建议,为重大突发事件提供评估意见和决策建议。 2、投资管理流程 (1)研究团队充分利用外部和内部的研究资源提供研究成果,挖掘投资机会,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基金投资组合管理提供研究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依据研究团队及基金经理提交的各类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或组合方案,以及金融工程团队提供的风险监测指标等,制定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目标及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和风险控制策略。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议。 (3)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参考金融工程团队的建议和市场销售团队适时提供的申购赎回预测,构建具体的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超过基金经理权限的,经履行批准程序后实施。每位基金经理可配备若干名基金经理助理协助其开展工作。 (4)本基金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将指令下达给交易团队,由交易团队交易主管分配给交易员完成交易指令的执行。交易团队同时承担一线风险监控职责。 (5)投资风险管理团队由金融工程团队和监察稽核团队组成,金融工程团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金投资风险进行评估;监察稽核团队对基金投资的合规性进行日常监控;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投资风险管理团队提供的报告及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6)基金经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基金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以及各种风险的监控和评估结果对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7)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流程。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以投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并着重投资于信用类固定收益证券和适当投资低风险非固定收益证券,在综合考虑基金组合的流动性需求、本金安全和投资风险控制的基础上,根据市场中投资机会的相对价值和风险决定现金类资产、非现金类固定收益资产和低风险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具体比例。 对于固定收益投资,本基金通过分析经济增长、通货膨胀、收益率曲线、信用利差、提前偿付率等指标来发现固定收益市场中存在的各种投资机会,并根据这些投资机会的相对投资价值构建投资组合。本基金着重投资于承载一定信用风险、收益率相对较高的投资级信用类固定收益证券,以增强基金的收益。此外,本基金还可以利用回购进行无风险套利和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使用杠杆以获取增强收益。 对于非固定收益投资,本基金根据对股票市场趋势的判断,积极寻找和仔细评估可转换债券和一级市场股票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审慎投资,通过权益类投资获取额外的增强收益。 1、固定收益策略 本基金采用主动投资的策略,通过评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国际环境等因素,分析市场价格中隐含的对经济增长、通货膨胀、违约概率、提前偿付速度等因素的预测,根据固定收益市场中存在的各种投资机会的相对投资价值和相关风险决定总体的投资策略及类属(政府、企业/公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期限(短期、中期和长期)等部分的投资比例,并基于价值分析精选投资品种构建固定收益投资组合。当各种投资机会预期的风险调整后收益发生变化时,本基金对组合的策略和比例做相应调整,以保持基金组合的最优化配置。 本基金采用的主要固定收益投资策略包括: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策略、公司/企业债券策略、可转换债券策略、资产支持证券策略等。 (1)利率预期策略 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固定收益证券的价格一般会下跌;反之,市场利率下降时,固定收益证券的价格一般会上涨。证券的久期越长,证券价格随市场利率变动的幅度一般也越大。固定收益证券久期衡量证券价格对市场利率变化的敏感度,主要决定于证券的到期期限和票面利率;其它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到期期限越长,固定票面利率越低,久期越长。 本基金采用特有的利率预测模型,对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等经济因素进行研究分析,判断经济运行的周期特征,结合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金供求、国际环境等其它因素,在当前市场利率水平的基础上预测将来一段时间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动趋势,在市场利率水平上升前降低固定收益投资组合的平均久期以规避利率风险,下降前提高组合的平均久期,以获取额外的资本利得收益。 (2)收益率曲线策略 其它参数完全相同而到期期限不同的固定收益证券在同一时点会有不同的到期收益率(即证券的市场利率),这种到期收益率和到期期限之间关系被称市场利率的期限结构,而收益率曲线为其图示。一般情况下,期限越长,利率越高,从而显示向上倾斜的收益率曲线。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反应不同期限固定收益证券的市场利率变化趋势。 本基金采用特有的利率预测模型,通过对市场利率期限结构历史数据的分析检验,把握收益率曲线变动的周期特征和结构特征,在当前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基础上预测将来收益率曲线的形状,据此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固定收益证券中合理配置,建立不同类型的组合期限构成(子弹型、哑铃型或阶梯型等),以获取风险优化的超额期限结构收益。 (3)信用利差策略 对于非国家发行或担保的固定收益证券,由于存在发行机构无能力按期偿付本金和利息的信用风险,其市场利率会高于同等条件的无信用风险证券,这部分利率的差额被称为信用利差。信用利差会随发行机构偿付能力市场预期的变化而变化,导致有信用类风险的固定收益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权威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对信用利差有重要影响。 本基金参考权威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根据经济、行业和发行机构的现状和前景,采用特有的信用分析模型对各种有信用风险的固定收益证券的发行机构及证券本身进行信用评估,分析违约和损失的概率变化趋势。同时,本基金结合信用利差的历史统计数据,判断当前信用利差的合理性、相对投资价值和风险,相应地优化投资组合的信用质量配置,选择最具有投资价值的品种,通过信用利差获取额外的投资收益。 (4)公司/企业固定收益证券策略 公司/企业固定收益证券是信用类证券的主要部分,包括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公司/企业固定收益证券相对于国债或央行票据等非信用类证券由于额外的信用风险、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和赋税等原因,其利率高于流动性良好的非信用类证券。 本基金对上述公司/企业证券特有的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结合市场利率变化趋势、久期配置、市场供需、组合总体投资策略和组合流动性要求等因素,选择相对投资价值较高的证券投资。 对于含有附加期权债券,本基金采用期权调整后的利差(OAS)的方法对债券进行合理估值。 (5)可转换债券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对于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和投资溢价率合理并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本基金将予以重点关注。 (6)资产支持证券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企业资产支持证券。根据目前监管机构的规定,基金只能投资信用评级在BBB及以上的资产支持债券,并且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净值的20%。本基金在综合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的质量和构成、证券的条款、利率风险、信用评级、流动性和提前偿付速度的基础上,评估证券的相对的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也是本基金增强收益的策略之一。 (7)回购杠杆放大策略 本基金可以通过债券回购融入和滚动短期资金作为杠杆,投资于收益率高于融资成本的其它获利机会(包括期限较长或同期限不同市场的逆回购),以获取额外收益。本基金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40%。 (8)其它辅助策略 除了以上所述的主要投资策略外,本基金积极寻找固定收益市场其它有吸引力的辅助投资机会,在考虑投资组合总体策略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方法获取额外的增强收益。可利用的辅助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 1)骑乘收益率曲线 收益率曲线向上倾斜的情况下购入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顶端的债券,通过随期限缩短、收益率下降而导致债券价格的上涨获取额外资本利得。 2)跨市场套利 利用同一债券在不同市场(银行或交易所市场、一级或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差异套利。 3)跨品种套利 通过期限相近的品种由于某些特性(市场供需、流动性或赋税等)不同而导致的收益率差异套利。 2、非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可转换债券和一级市场股票进行权益类投资,投资非固定收益类资产(股票、权证等)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具体比例取决于组合的总体资产配置策略和权益类市场中的投资机会。 (1)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可转换债券(包括可分离交易品种)间接投资权证,可持有股票派发或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的权证,但持有比例不超过基金净值的3%。可转换债券实际上是普通公司(企业)债券和认股权证的合成品;转股价为权证的行权价,权证的数量为转股比例,而转股期限即为权证的期限。 本基金对可转换债券权证部分发行主体的基本面、标的股票的价格和转换条款(包括回售和赎回等)深入研究分析,利用期权估值模型对权证部分进行估值;同时对其债券部分根据固定收益分析方法进行估值;在考虑组合总体投资策略的基础上选择相对投资价值较高的可转换债券投资。 在转股期限内,本基金密切监视所投资可转债权证的目标股票的基本面和价格,并选择适当时机出售一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或售出可分离交易的权证,在控制组合波动性风险的前提下获取额外的权益增值。 (2)一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认为股票一、二级市场之间存在一定的价差是是受股票发行政策、市场供求环境、上市公司发展预期与发行定价策略等多种因素影响的一种市场现象。在特定的市场阶段,部分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过程中存在低风险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在考虑本金安全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各阶段的股票发行政策、市场供求环境、上市公司发展预期与发行策略,并对拟发行股票的内在价值、上市后的风险收益特征,以及认购拟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中签率、认购收益率进行分析和预测,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和实施拟发行股票认购策略,并于锁定期后在控制组合波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择时出售,以增强基金资产的收益率水平。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债综合指数 中债综合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是以2001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点,并于2002年12月31日起发布。中债综合指数的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由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市场中有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外部投资环境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等情形发生,本基金的管理人可以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12月29日至2011年6月30日) ■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以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具体申购费率结构如下: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归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所有,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注:1年指365天。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价格 赎回价格=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扣除计入基金财产部分,赎回费的其他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转换费用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计算方法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1)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 (2)转出基金赎回费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资产。 (3)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1年2月10日刊登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0年第2号)》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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