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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西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35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11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耀志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5600.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00万股的58.3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大会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孙耀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5600.6万票,表决通过。 (2)选举孙耀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5600.6万票,表决通过。 (3)选举孙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5600.6万票,表决通过。 (4)选举李明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5600.6万票,表决通过。 (5)选举张明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5600.6万票,表决通过。 (6)选举梁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5600.6万票,表决通过。 (7)选举付于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票5600.6万票 ,表决通过。 (8)选举田土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票5600.6万票,表决通过。 (9)选举申明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票5600.6万票,表决通过。 以上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相关董事简历详见2011年7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摆向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票5600.6万票,表决通过。 (2)选举董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票5600.6万票,表决通过。 摆向荣女士、董彬先生与职工代表监事陈玉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以上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摆向荣女士、董彬先生、陈玉印先生相关简历详见2011年7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苏宏泉律师、徐晓秋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西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36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8月1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孙耀志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孙耀志、孙耀忠、付于武三人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孙耀志为主任;选举田土城、付于武、孙耀忠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田土城为主任;选举申明龙、田土城、梁中华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申明龙为主任;选举申明龙、田土城、孙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申明龙为主任。以上各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孙耀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孙耀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孙耀志先生提名,聘任孙耀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孙耀忠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孙耀忠先生提名,聘任梁中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行政人力资源总监,唐国忠为公司副总经理兼采购总监,赵书峰为副总经理兼生产总监,焦雷为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王瑞金为副总经理兼质量总监,冯长虹为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孙定文、崔金华、席国钦、席洪民、万国敏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孙耀忠先生提名,聘任孙定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孙定文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孙耀志先生提名,聘任席洪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谢国楼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席洪民、谢国楼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修订后的《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孙耀忠先生,出生于196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1978年12月至1980年11月在部队服役;1980年12月至1995年7月任河南省内乡县石油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1995年8月至2002年9月任宛西制药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并兼任河南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2003年被南阳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04年被评为河南省劳动模范,2005年被评为西峡县第九届拔尖人才,还曾被评为河南省最具影响力企业家、河南省品牌推动力人物。2011年7月,担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冷却水泵、机油泵分会理事长。自2003年1月1日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孙耀忠先生持有公司78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1%,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耀志先生系哥弟关系,与公司董事孙锋系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梁中华先生,出生于1963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1980年6月至1985年11月在河南省西峡县五里桥乡燕岗中学任教;1985年12月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曾任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2001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自2003年1月1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梁中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定文先生,出生于1967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自1989年8月至1999年3月在河南省西峡县审计局工作;自1999年4月至2002年9月任宛西制药副总经理;自2002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 孙定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唐国忠先生,出生于1964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1985年4月至1994年9月任河南省西峡县食品罐头厂财务科长;自1994年10月至1996年9月任河南省西峡县红柱石矿厂副厂长;自1997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河南省西峡县果酒厂副厂长;2003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唐国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书峰先生,出生于1973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1996年至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自2001年1月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质检科副科长、车间主任、生产科长、技术部长、技术副总经理;自2003年1月至今任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赵书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瑞金先生,出生于1968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1988年9月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历任统计员、采购员、技术科科长;自2001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质检科科长、车间主任、质控部部长;自2004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瑞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冯长虹先生,出生于1968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2年8月至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历任技术员、科长;2001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任采购部长等职;自2002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主抓科研技术工作。 冯长虹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焦雷先生,出生于1970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0年8月至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历任技术科副科长、车间主任;自2001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长春办事处主任、长春区域销售经理;自200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焦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崔金华先生,出生于1969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7月至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历任铸铁车间副主任、主任;自2001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飞龙汽车零部件铸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获西峡县先进个人、科技带头人人等荣誉称号。自2005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负责铸造技术管理工作。 崔金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席国钦先生,男,出生于1971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1991年进入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历任工人、班长、销售员、生产调度员;2003年任总装车间副主任,其中2003年—2004年全脱产到长春汽车高等专科学校学习;2004年6月,任总装车间主任;2007年10月,任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1年2月9日任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2月9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席国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席洪民先生,男,出生于1967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7年元月至1989年2月在太原机械学院工作;1989年3月至1999年3月,在中国银行南阳分行工作;1999年4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银行唐河支行副行长;2001年元月至2003年元月,任中国银行西峡支行副行长;2003年2月至2005年12月,任中国银行西峡支行行长;2006年元月至2007年6月,任中国银行河南油田支行行长;2007年7月至2009年4月,任中国银行南阳分行个金部主任;2009年5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渠道管理团队主管。2011年1月至2011年4月在西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1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席洪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万国敏先生,出生于1964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质控部部长、精益生产办主任。自1982年12月至1984年7月在河南省西峡县教育局印刷厂工作;1984年8月至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历任质检科副科长、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质控部部长;2001年1月至2004年10月任采购部部长;2004年至今任质控部部长、精益生产办主任。自2005年9月至2011年5月17日担任本公司监事。 万国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3.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国楼先生,男,1977年8月出生,学士。2002年12月份进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8月至今任证券事务代表兼董秘办主任。 谢国楼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西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37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8月11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摆向荣女士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参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推选摆向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摆向荣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2011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11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摆向荣女士简历: 摆向荣女士,出生于1967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文化,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宛西制药副总经理。1999年10月至2002年9月任宛西制药财务科科长,2002年9月至今任宛西制药副总经理。自2005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影响,并就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综上所述, 我们认为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方面完全符合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今后应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 付于武: 田土城: 申明龙: 2011年8月11日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工作业绩,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孙耀忠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梁中华、唐国忠、冯长虹、赵书峰、焦雷、王瑞金、崔金华、席国钦、万国敏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孙定文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席洪民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付于武: 田土城: 申明龙: 2011年8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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