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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1-03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8月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8月11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太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便于账户管理、款项支付,在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土建工程费、铺底流动资金、预备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支付,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开支行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设备工程费的支付。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张村支行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已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四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8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3)。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加快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公司拟用募集资金9,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卓时代”)进行增资,此次增资增加中卓时代注册资本5,000万,剩余部分作为中卓时代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中卓时代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8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4)。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1年8月12日起到2012年2月11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专项意见:

1、威海广泰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产生有益影响。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6个月。

4、威海广泰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5、作为威海广泰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按公司现有计划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并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产生有益影响。故同意威海广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8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5)。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满足和适应市场对特种车辆产品技术越来越高的要求,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威海广泰万国特种车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将引进美国万国及国外相关公司的特种车辆底盘及生产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系列特种车辆,延伸公司空港设备产品链条,形成产业规模,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同时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新公司计划总投资55,000万元,本期投资暂定人民币20,000万元,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他投资计入资本公积金,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和部分实物资产投入。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8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6)。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1-033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18号”《关于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4,500万股新股。公司于2011年7月27日公开发行23,280,159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06元,共募集资金466,999,989.54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29,132,780.1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7,867,209.38 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8月2日对公司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4-00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张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1、为了方便“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土建工程等费用的支付结算,公司已在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8104201200000000002,截止2011年8月11日,专户余额为166,981,209.38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土建工程费、铺底流动资金、预备费用及其他费用等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为了方便“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设备采购等的支付结算,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614028429200136177,截止2011年8月11日,专户余额为10,588.6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设备采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29912045263,截止2011年8月11日,专户余额为7,5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张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01006800018010017644,截止2011年8月11日,专户余额为9,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协议相关条款

1、公司与上述各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海通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海通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上述银行应当配合海通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海通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公司授权海通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汪晓东、张刚可以随时到上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上述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上述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海通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上述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上述银行按月(每月8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海通证券。上述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上述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海通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海通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上述银行,同时按协议的要求向公司、上述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上述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海通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海通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海通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海通证券督导期结束(2013年12月31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1-034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5月17日“证监许可[2011]718号”文《关于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海广泰”) 于2011年7月27日完成公开增发工作,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其余部分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80,159 股,每股发行价格20.06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66,999,989.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37,867,209.3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德”)于2011年8月2日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4-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拟通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卓时代”)增资的方式由中卓时代实施,公司本次对中卓时代的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 本次增资概述

1、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卓时代增资9,000万元人民币,其中5,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增加,其余4,000万元进入资本公积,中卓时代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0,000100
 合计10,000100

2、本次增资已提交威海广泰201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 受资方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少平

经营范围:从事消防车的研发、制造

经山东汇德审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16,804.25万元,净资产5,567.03万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12,053.63万元,净利润612.90万元。

三、 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中卓时代产能严重不足,增资完成后,将实施“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增加了泡沫、举高等高端消防车产品的比例,高附加值产品产量将大幅度增加,各类消防车的年产能将进一步增加到300台,规模成本优势将进一步增强,并能够更好地满足目标客户的潜在需求,有利于提升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将主要凭借相对于国外竞争对手的成本优势,相对于国内竞争对手的品质优势,稳步做大市场份额。

四、 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所涉募集资金,将由中卓时代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中卓时代、公司保荐机构将与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监管。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1-035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5月17日“证监许可[2011]718号”文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海广泰”)于2011年7月27日完成了公开增发工作,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其余部分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0,159 股,每股发行价格20.06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66,999,989.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37,867,209.38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11年8月2日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4-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目前公司三个募集资金项目均以自有资金投资已开工建设,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

建设期固定资产投资

计划(万元)

投产期投入流动资金(万元)达产期投入流动资金(万元)
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
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30,200(固定资产23,000,流动资金7,200)11,50011,5005,0162,184
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9,000(固定资产6,900,流动资金2,100)3,4503,4501,498602
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7,500(固定资产7,000,流动资金500)2,5002,5002,000(注2)500(注2)
 合 计46,70017,45017,4508,5143,286

注:(1)2011年为项目投资的第一年(2)“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为三年,第4年铺底流动资金投入使用(3)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仅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其实际投入时间将按募集资金的实际进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根据上述项目投资计划,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一季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约为12,000万元—13,000万元,对比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省一定的财务费用。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金额、期限及采取的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2011年8月12日至2012年2月11日),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节省137.76万元(按银行平均6.56%的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

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2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9.59%,低于10%,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为: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监事会发表意见为: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为:

(1)威海广泰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产生有益影响。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6个月。

(4)威海广泰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5)作为威海广泰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按公司现有计划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并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产生有益影响。故同意威海广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的《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和《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1-036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拟投资标的名称:威海广泰万国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万国”,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拟投资金额:计划总投资55,000万元,本期投资暂定人民币20,000万元。

一、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或“本公司”)拟在山东省威海市设立一家生产制造型企业,暂定名:威海广泰万国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万国”,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拟定生产经营范围为:特种车辆的研发、生产、销售;空港地面特种底盘、消防车辆专用底盘及其它特种底盘和车辆的制造、销售(凭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目录经营并以工商局核定为准)。本期投资额暂定为人民币20,000万元,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5,000万元。广泰万国暂为威海广泰全资子公司。

本次设立企业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全体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拟设立的威海广泰万国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拟定为特种车辆的研发、生产、销售;空港地面特种底盘、消防车辆专用底盘及其它特种底盘和车辆的制造、销售(凭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目录经营并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广泰万国成立后,将以此为平台,依据国家汽车工业产业政策,通过增资入股、技术合作等方式,引进国内外特种车辆及底盘制造的先进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系列化的、特殊用途的、高附加值的特种车辆以及空港地面设备、消防车等特种作业车用底盘,最终目标形成年产5,000辆至10,000辆的特种车辆和底盘生产基地。

广泰万国将首先和北京宏基万国卡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宏基万国)合作,在引进美国万国卡车及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万国)4000系列底盘、7000系列底盘及技术的基础上,改装生产和销售系列特种车辆,包括高端行政车、豪华房车等产品。北京宏基万国是美国万国的技术推广、营销服务窗口及中国大陆唯一的代理商,2011年8月9日,公司已与北京宏基万国签订了《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宏基万国卡车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书》,明确了双方长期合作的权利义务。

广泰万国本期投资暂定为人民币20,000万元,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他投资计入资本公积金,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和部分实物资产投入。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和部分实物资产,本期投资暂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现金出资5,000万元,其余投资以位于威海市羊亭镇杨家滩村的部分厂房、土地及设备等实物资产出资。

2、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我国的空港设备和地面、地勤特种车辆装备有着巨大的发展远景,特别是地面、地勤及武警、特警、赈灾、应急、消防、反恐等特种车辆装备的市场需求日益剧增。目前威海广泰主要生产空港设备和消防车辆,还不能开发生产系列特种车辆底盘及装备,已逐渐难以适应空港地面及地勤用户的需要,特别是随着特种装备在功能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特种底盘也提出了更高、更专业的要求。为了满足和适应市场对特种车辆产品技术越来越高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空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威海广泰投资设立威海广泰万国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同时与北京宏基万国及其他先进车辆制造企业合作,引进国外相关公司的特种车辆底盘及生产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系列特种车辆,形成产业规模,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同时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通过设立新公司引进国外相关公司的特种车辆底盘的先进生产技术,可以延伸公司空港设备系列产品链条,生产地勤装备等特种车辆,拓展公司业务空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新公司设计达产年限预计为三年(2012年—2014年),达产后的生产规模预计为年产5,000-10,000台特种车辆底盘及特种车辆。

但目前新公司仍处于筹备阶段,因此不会对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达产年限及达产规模均为筹备阶段的预计数量,最终能不能达到上述预期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投资的风险分析

在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国内外政策、市场、技术、经济形势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着项目投资能否及时到位以及与合作方合作是否顺畅的风险、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风险、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不力的风险等,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提前预测相关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化解客观变化带来的风险,力争早投入、早投产、早见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1-037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8月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8月11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丽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1年8月12日起到2012年2月11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8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5)。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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