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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1-020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实施公告 2011-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8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72元 ●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7日 ●除息日:2011年8月18日 ●红利发放日:2011年8月23日 一、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6月3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年7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93,165.249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74,532,199.6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23.32%。公司不实施转赠股本。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7日 除息日:2011年8月18日 红利发放日:2011年8月23日 四、派发对象 截至2011年8月17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派发红利实施办法 (1)本公司股东湖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现已更名为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和湖北通世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均为发起人股东)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股东(均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部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邮编: 430051 电话:027-84863942 传真:027-84863942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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