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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1-030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1-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98,550,835股,占公司总股本78.39%。 2.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8月15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408,418,675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24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0股,并于2008年8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总股本为508,418,675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98,550,835股,占公司总股本78.39%。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 公司2008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508,418,675为基数,每10股派4元(含税,税后3.6元)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5月21日,股权除息日为2009年5月22日,红利发放日为2009年5月22日。公司2009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508,418,675为基数,每10股派3元(含税,税后2.7元)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6月11日,股权除息日为2010年6月17日,红利发放日为2010年6月17日。公司2010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508,418,675为基数,每10股派2元(含税,税后1.8元)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6月28日,股权除息日为2011年6月28日,红利发放日为2011年6月29日。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招股说明书中所做承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本公司发行前全体股东均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得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上市前与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 (3)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上市前出具了《税务弥偿承诺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承诺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后续追加承诺。 5、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98,550,835股,占公司总股本78.39%。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家数为5家。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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