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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1-028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2011-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8月10日,本公司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1武民商初字第13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将此次诉讼事宜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被告:杰仕依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SE") 2008年,本公司经招投标程序,确定GSE为中标人,负责承建本公司新建厂房基地,本公司与GSE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对工程的工期、质量标准以及竣工验收等问题均进行了详细约定。合同签订后,GSE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对其他单位进行转包施工、违反其他合同条款规定等违约行为,导致工程出现部分工程质量问题,工程工期以及竣工验收均出现延误,相关工程资料至今亦未能在建设主管部门全部备案。因此,本公司以GSE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为由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GSE返还本公司工程款3,000万元。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本仲裁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公告前无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仲裁的最终裁决结果,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起诉状》; 2、2011武民商初字第13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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