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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11-020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好想你枣业 商贸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在郑州地区设立全资销售子公司并收购郑州地区部分经销商加盟专卖店并开设新店的议案》(公告见2011年7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办理了全资子公司郑州好想你枣业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手续。日前,该全资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郑州好想你枣业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410100000081714 住所: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0号院22号楼附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石聚彬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2014年7月17日) 成立日期: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营业期限:二○一一年八月十日至二○三一年八月四日 特此公告。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11-021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确定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11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新疆大枣树农林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巴音郭楞兵团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的账号为:768401040000699。专户仅用于公司在新疆红枣基地的开发建设及经营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011年8月11日,公司、新疆大枣树农林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巴音郭楞兵团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主要为: 一、新疆大枣树农林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巴音郭楞兵团支行开设专户,截止2011年8月9日,专户余额为3,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在新疆红枣基地的开发建设及经营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新疆大枣树农林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公司及新疆大枣树农林有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但需将存入金额、开户时间、存放期限等基本情况及时通知招商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及新疆大枣树农林有限公司在存单开立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招商证券提供定期存单开户证明书的电子扫描件。公司及新疆大枣树农林有限公司承诺存单到期后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招商证券。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及新疆大枣树农林有限公司与专户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招商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及新疆大枣树农林有限公司和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招商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招商证券每季度对公司及新疆大枣树农林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招商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马闪亮、王玉亭可以随时到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资金专户的资料;专户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募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公司募资金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招商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公司募资金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专户开户银行每月5日前向新疆大枣树农林有限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招商证券。专户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新疆大枣树农林有限公司一次性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募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招商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招商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开户银行,同时向公司、新疆大枣树农林有限公司、专户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如果专户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招商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招商证券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招商证券调查募集资金专户情形的,公司及新疆大枣树农林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新疆大枣树农林有限公司、专户开户银行、招商证券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招商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2013年12月31日)。 备查文件:公司、新疆大枣树农林有限公司及招商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巴音郭楞兵团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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