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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1-026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8-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2011年8月12日上午10: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潮钿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67,503,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61%。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赞成票67,503,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李彩霞、王志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东方锆业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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