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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1-08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子公司太原长风置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1-08-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适应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以下简称"山西公司")拟合计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共同在山西省太原市设立太原长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置业"),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成立子公司的概况 (一)公司名称:太原长风置业有限公司(取得名称预先核准,目前正在拟定公司章程及按公司设立的有关程序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三)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公司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山西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 (四)经营范围:依该公司章程约定。 (五)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出资在公司总裁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出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出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出资事项由设立的长风置业章程中作出约定,无需签定对外投资合同(出资合同)。 三、本次出资的人员安排 本次出资完成后,公司合并持有长风置业100%的股权,长风置业为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本次出资不涉及人员的安排。 四、本次出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资金来源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出资目的 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依托太原长风文化商务区在山西省进一步开展业务做准备。 (二)资金来源 本次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三)本次出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由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合并持有设立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太原长风置业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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