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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7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1-08-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1年8月12日 2、 召开地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贾春琳先生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9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8.18%;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9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8.18%; 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关于变更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鉴于公司已成功首次公开发行A股3,300万股,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9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3,200万元。 2、审议《关于修订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授权董事会在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依据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章程中涉及上市批准日期及文号、注册资本、公司股本结构及信息披露刊物等相关条款进行最终确认,并向公司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草案)在完成A股发行后,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完成工商变更后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见巨潮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2、负责人:熊志辉; 3、见证律师:陈沁、徐非池; 4、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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