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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开通“利增利”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公告 2011-08-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人对投资理财的需求,自2011年8月15日起,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将开通“利增利”基金电子交易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一、业务简介 “利增利”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系指将低风险基金的增值部分定期的投资于具有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以期望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方法。 本业务是按照投资人所设定的增值条件进行定期自动转换的一种程式化交易业务。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电子直销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不包括QDII基金、LOF基金)。 本公司未来所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以该基金相关公告为准)。 三、适用投资人 本业务所适用的投资人仅限于已经使用本公司基金电子直销平台进行交易的投资人。 四、业务办理 投资人须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按相关操作指引自助办理。 五、业务规则 1、 名词解释: 种子基金:由投资人指定的一个低风险基金(如:货币基金)。在本业务中,该基金的投资收益部分将投资于更高风险的基金; 增利基金:由投资人指定的一个中/高风险基金(如:股票基金)。在本业务中,“种子基金”的投资收益部分将投资于该基金; 标准版:“利增利”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一个版本,系指在投资“增利基金”时使用“普通定投”策略; 趋势版:“利增利”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一个版本,系指在投资“增利基金”时使用“趋势定投”策略。“趋势定投”业务规则详见《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开通“趋势定投”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公告》。 2、 投资人可选择“标准版”或“趋势版”创建“利增利”交易计划,并设置计划名称、交易账户、种子基金、增利基金、每月交易日期(如遇非交易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注:如选择“趋势版”,须设置“趋势定投”相关参数,详见《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开通“趋势定投”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公告》。 3、 投资人须完成对“利增利”交易计划的充值后该计划才能生效。充值方式可为直接申购或从“华安现金富利货币”转入“种子基金”。首次充值的下限为人民币5万元(或等额的“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基金份额);追加充值的下限为人民币1万元(或等额的“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基金份额)。 注:“种子基金”余额为“0”时视同首次充值。 4、 系统将根据相关“利增利”交易计划,在投资人指定的交易日(T日)计算自该计划上一次成功交易之日(如不存在,则取计划创建日)至T-1日种子基金的投资收益。如收益为正且收益额 ≥ 100元,则根据投资人所设条件,将该收益部分投资于增利基金。 注:由于T日种子基金可能的净值波动,每次投资增利基金的实际金额可能与计算所得的收益额存在一定偏差。 5、 投资人可按照相关规定对种子基金、增利基金份额进行赎回、转换、赎回转认购等操作。 本公司旗下现有开放式基金的风险级别详见下表:
本公司今后所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本业务,请投资人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其风险级别。 六、交易费用 本业务所涉及的交易费率/费用(包括申购费、赎回费,以及转换业务申购补差费等)与本公司已开通的基金电子交易相关业务,以及所对应的资金结算方式保持一致。 七、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手机网站:wap.huaan.com.cn 客服热线:40088-50099(免长途通话费用) 八、风险提示 本业务是借助本公司交易系统在优先控制投资人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收益再投资来提升收益的投资方式。但本业务并不能保证投资人的本金安全,也不保证其收益。 投资人需充分了解该业务的风险,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选择交易产品、交易数量并设定相关参数,并对所设参数以及由此带来的投资结果负责。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申请使用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电子直销业务相关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电子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和相关产品风险,投资人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 九、本公告有关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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