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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1-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特别提示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0]26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关于保荐机构推荐询价对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北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98号文核准。北玻股份的股票代码为00261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其中网下发行不超过1,34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第一创业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8月16日(T-5)(周二)至2011年8月18日(T-3)(周四)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可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4、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第一创业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询价对象。

5、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8月18日(T-3,周四)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工作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股票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申报,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第一创业证券研究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167.50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167.5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340万股。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340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首先根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列,然后依次配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号的个数等于其有效申购量除以167.50万股所得整数,然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8个申购中签号,每一号配售167.50万股。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1,340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11、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2、回拨安排:网上申购不足时,可以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由承销团推荐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

13、有关询价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将在2011年8月25日(T+2日,周四)刊登的《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详细披露。

14、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1,340万股;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等事宜。

15、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网下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8月15日(T-6日,周一)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刊登于2011年8月15日(T-6日,周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
T-62011年8月15日(周一)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2011年8月16日(周二)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T-42011年8月17日(周三)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32011年8月18日(周四)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初步询价截止日(下午15:00)

T-22011年8月19日(周五)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其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2011年8月22日(周一)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14:00-17:00)

T2011年8月23日(周二)网下申购验资

网下申购配号

T+12011年8月24日(周三)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申购摇号抽签

T+22011年8月25日(周四)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资金多余款项退还

T+32011年8月26日(周五)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 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推介的具体安排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主承销商将于 2011年8月16日(T-5)(周二)至2011年8月18日(T-3)(周四)期间,在北京、上海、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所有询价对象进行网下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推介时间推介地点地址
T-5

2011年8月16日(周二)

9:30-11:30北京金融街洲际酒店5层西安厅北京西城区金融街11号
T-4

2011年8月17日(周三)

9:30-11:30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会议中心5楼宴会厅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T-3

2011年8月18日(周四)

9:30-11:30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3层香格里拉二厅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

三、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11年8月16日(T-5日,周二)至2011年8月18日(T-3日,周四)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股票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同时每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不得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即167.50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167.5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67.50万股的整数倍。所有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网下发行数量,即1,340万股。配售对象提交申报数量及申报价格时应注意:

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的三档申购价格分别为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股票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申报:股票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8月18日(T-3日,周四)12:00 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1,340万股以上的部分;经主承销商与询价对象沟通确认为显著异常的。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主承销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3212086、63212050

传 真:010-66030102

发行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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