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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1-052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9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8月1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5位,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整合下属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 2011年6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2次会议通过《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979.65万元受让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中福)11.97%股权,出资1,491.07万元受让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人木业)持有的漳州中福5.99%股权。2011年7月7日,相关股权转让款项已支付,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漳州中福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1-045】号和【2011-046】号公告)。 为加强与完善本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同意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进一步整合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 1、将本公司持有的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人木业”)42%的股权转让给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中福”),以2011年6月30日福人木业经审计的净资产(106,958,913.22 元)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44,922,743.55元。 2、将本公司持有的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中福)94%的股权转让给漳州中福,以2011年6月30日龙岩中福经审计的净资产(41,317,486.59 元)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38,838,437.39元。 自2011年7月1日起标的公司权益转为买方所有。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短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林业”)向公司提供人民币4,800万元短期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照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为7.87%(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1-053】号公告)。 山田林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刘平山先生、钟立明先生为山田林业实际控制人,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接受山田林业的财务资助,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借款利率合理,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要求。同意公司接受山田林业的短期财务资助。 本项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1-054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2日在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丹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201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该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短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林业”)同意向公司提供人民币4,800万元短期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照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为7.87%。山田林业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项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接受山田林业的财务资助,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要求。同意公司接受山田林业的短期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1-053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 短期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林业”)向公司提供人民币4,800万元的短期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2个月。2011年7月20日山田林业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合同,融资成本年利率为9.2%,考虑到对本公司的支持,山田林业对本公司此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年利率参照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确定为7.87%。 2、关联关系 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8.68%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1年8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短期财务资助的议案》,刘平山、钟立明两位关联董事会均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1-052】号公告)。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接受山田林业的财务资助,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借款利率合理,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要求。 5、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或有权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 住所: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东侧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平山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350100766175998 经营范围:种植林木及林产品科技开发,林业技术咨询、推广,林木产品的批发 2、关联方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山田林业总资产为220,622.47万元,净资产118,214.87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897.05万元,净利润8,621.4万元(以上为合并报表数据,数据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山田林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山田林业向本公司提供短期财务资助人民币4,800万元,期限不超过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照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确定为7.87%。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接受山田林业短期财务资助,主要是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八、2011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山田林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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