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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1-16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8月15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8月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董事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行使表决权的董事有王征、盛小宁、王焕新、刘登华、栾振国、苗立胜、常清、邵九林、丁强、汤俊、李荣华、黄建森共计12名。其中董事汤俊、董事李荣华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委托董事刘登华、董事黄建森代为出席董事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批准《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分管工程中心)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王征先生的提名,董事会拟聘任季万年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工程中心,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独立董事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 季万年简历附后。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设计总监(副总经理级别)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王征先生的提名,董事会拟聘任刘开为公司设计总监(副总经理级别),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独立董事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 刘开简历附后。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王征先生的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刘登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刘登华先生已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 刘登华简历附后。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季万年简历: 季万年,男,1947年9月出生,毕业于苏州建工学院。历任中建三局工程师,中建三局计划处副处长、中建驻利比亚经理部总经理,中建总公司北方公司-总工、副总经理,中建第六工程局副局长,广州西塔工程项目部执行经理。2010年至今任公司工程总监。 季万年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系关系,也未在上述单位担任过董监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开简历: 刘开,男,1945年1月出生,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历任中国化学工业部第八设计院 总建筑师、分院院长,深圳市富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项目总经理。2010年至今任公司顾问总建筑师。 刘开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系关系,也未在上述单位担任过董监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登华简历: 刘登华,男,1974 年9 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历任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投资管理部经理、客服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公司第五、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刘登华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系关系,也未在上述单位担任过董监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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