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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93版)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1-019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产出租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厦门灿坤”)及董事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第2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指引》、第6号 《上市公司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就有关本公司拟将位于厦门市湖里工业区兴隆路88号厂房包括工厂附属用地、地上建筑物及有关的附属设施、设备等(以下简称“租赁标的”)出租给关联方厦门灿坤商贸有限公司(设立中,名称预核准已完成,简称“灿坤商贸”),由于灿坤商贸还未正式注册,由灿坤商贸的投资方丰龙发展有限公司(100%持股、在香港注册、简称“香港丰龙”)代为先行签署租赁合同,同时由于本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待灿坤商贸完成商业登记手续,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出租案后,灿坤商贸再在该协议上补盖公章(香港丰龙与灿坤商贸的法人代表系同一人)。产生关联交易编制本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公司与关联方灿坤商贸的投资方香港丰龙于2011年8月13日在公司办公室签署了《租赁合同》,公司将所属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88号的厂房包括工厂附属用地、地上建筑物及有关的附属设施、设备等出租给灿坤商贸,作为3C文创、酒店、餐饮及文化产业园广场等之用。 本案还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租赁合同》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房产出租暨关联交易案后生效。 2、 承租方灿坤商贸与本公司系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与灿坤商贸的关联交易。 3、 董事会审议房产出租暨关联交易案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8月13日召开2011年第四次董事会,七名董事全员出席,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4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关于房产出租暨关联交易议案》。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本案已于2011年8月12日获得独立董事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为盘活公司资产,但基于公司资金及运营风险考虑并避免延误文创园区项目的进度,公司决定以租赁获取固定收益取代自行投资开发,本次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且租赁价格合乎市场定价并高于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格,定价客观、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表决本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通过《关于房产出租暨关联交易议案》的决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 交易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厦门灿坤商贸有限公司(工商局已通过名称预核准)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88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88号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88号 法定代表人: 阎俊杰 注册资本: USD600万 营业执照号:手续办理当中 主营业务:从事经营家庭电器、计算机及其接口设备软件、电子设备及其零组件、通讯设备、视听设备、其它家庭器具及用品与其它综合商品等批发零售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东-(香港)丰龙发展有限公司 2、灿坤商贸系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公司,营业执照还在办理当中,尚未正式运营。 3、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均无任何关系。 4、构成具体关联关系说明: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本公司将所持有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88号的房产及土地出租给关联方灿坤商贸,该出租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它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 本次交易标的基本资料及定价情况如下表(1)、(2): (1)房屋建筑物: 单位:人民币元 ■ (2)土地(空地): 单位:人民币元 ■ 3. 本次交易标的经委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之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可查阅备查文件-北方亚事评报字【2011】第091号《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租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4月30日;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截止评估基准日2011年4月30日,委托评估资产中固定资产账面原值47,585,467.56元,账面净值19,848,555.02元;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资账面价值为17,499,264.83元。 4. 参考案例:根据估价对象状况和估价目的,从搜集的交易实例中选取三个与估价时点相近且成交价格为正常价格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1)估价对象价格影响因素说明表: ■ (2) 估算价格求取: ■ 运用收益法测算的估价对象厂房重置价,以验证所求租金是否合理。具体测算如下: ■ 通过上述计算建筑物重置价格为3,635.79元/ m2,根据市场调查,目前当地同类建筑物的重置成本约为3,000元/ m2,按当前租金水平采用收益法测算的评估价值大于且接近于房产目前的市场价值,另外,随着未来厂房租金水平的提高,未来厂房的市场价值还有升值的空间。通过对委估厂房租金收益法的测算,我们认为当前测算的出租厂房的租金是合理。 5. 通过上述第4点评估方法,本次委估房地产经测算后的评估结果如下表: ■ 6. 交易标的运营情况: 公司于1991年购入位于厦门市湖里兴隆路以南5万平方米的土地(公司注册所在地-兴隆路88号),并分别于1995年和1998年分别在该地块上建成北楼(占地面积7,487.27平方米)和南楼(占地面积8,745.80平方米)通用厂房,作为公司的制造基地。为确保公司厂房与周边土地的整体性,2000年再次购入与公司房产相连的4737.60平方米的土地。本标的周边土地主要为工业厂房。 2002年公司投资设立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漳州灿坤”),自2003年起陆续将制造基地由厦门转移至漳州灿坤后,由于没有适合的发展机会,本厂房和土地处于利用率不足状态。为盘活公司资产并能同时发展和创造新利润增长点,公司在2010年年初以注册地厦门湖里区兴隆路88号厂房、配套宿舍和土地,向厦门市政府申请利用原旧厂房发展设立文化产业园-两岸生活设计文创园暨厦门油画市场。并获得所在地湖里区政府和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核准公司利用原旧厂房改造为文创园区,但尚需经厦门市其它相关政府部门的进一步审核批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利用原厂房改造发展文创园区的提示性公告》。 7. 土地房产出租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说明:本次出租案不涉及债权债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厦门灿坤所出租标的截止2011年4月30日的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同时根据标的物的实际使用情况经双方协商后议定交易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成交金额:租金以年度租金计算,租金为RMB1000万元/年(含税)。并依据承租方主营收入金额(经审计报告审核确认)加收提成租金,以主营收入金额1,000万为准对超额部分分段计算提成比例如下: (1)主营收入1,001万至2,000万:收取超额部分5%; (2)主营收入2,001万至3,000万:收取超额部分3%; (3)主营收入3,001万以上:收取超额部分2%。 2、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缴纳。若由出租方代缴的,承租方应在出租方代缴后七日内支付予出租方。 3、 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以电汇方式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租方则于承租方所付款项到帐后七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的发票,租金发票的税负由出租方承担。 4、 付款安排:采预缴半年租金方式支付,如于2011年12月25日前预付2012年上半年租金,于2012年06月25日前预付2012年下半年租金. 5、 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100%关联交易 6、 承租方应于合约签订生效后七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相当六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计人民币500万元;保证金由出租方保管,租赁期满不计利息退回承租方。 7、 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 租赁合同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关联交易案后生效,有效期三年:自2011年9月16日起至2014年9月15日止。 8、 免租期:鉴于灿坤商贸进场建设、装修至开业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同意在上述租金的标准上给于免付首年3.5个月的租金优惠。自2011年9月 16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免租期不可延长。免租期间内承租方不须支付租金,但应负担水费、电费和管理费。 9、 交易标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 该租赁标的由本公司合法拥有及具有完全处分权,该出租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它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在租赁合同生效后,公司自2011年9月16日起将出租标的交付灿坤商贸。并配合其办理使用标的物进行经营活动过程中需要业主配合的有关手续。 10、 承租方使用及建设应符合2010年12月31日文化产业园区方案的批复精神,于2012年6月30日完成文创园区的建设,并不能有偏离文创园区建设方案的行为。若承租方违反文化产业园区方案之行为,受到严肃查处,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 本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于2011年8月13日签署。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关联交易案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它安排: 1、 人员安排:不存在人员问题; 2、 本次交易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不存在关联交易; 3、 是否产生同业竞争说明及解决措施: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4、 出租土地房产所得款项用途:作为公司日常营运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议案标的资产系公司所属湖里厂房,公司自2003年起陆续将制造基地由厦门转移至漳州灿坤后,由于没有适合的发展机会,本厂房和土地处于利用率不足状态。为盘活公司资产,考虑作为文创园区及规划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由于公司还有巨额累计亏损待弥补,根据公司目前的营运和资金状况,经过审慎评估,没有足够的资金可投入该项目,将可能影响文创园区进一步的推进,为避免由于资金问题导致延误文创园区的发展及政府对本文创项目所设定的建设期限,同时考虑文创园区后续的经营风险,公司一直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通过评估后决定以租赁获取固定收益取代自行投资开发。经多次沟通协商,公司关联方(台湾)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由其出资并通过转投资来厦设立子公司承租并接手文创园区后续的建设开发及经营,该投资案于8月2日获得台湾投审会的核准。通过本次租赁,公司不但可免自行投入资金及营运的经营风险,避免延误文创园区项目的进度;并可确保每年可观的收益,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未来的获利空间,经过测算未来3年现金净流入约为人民币2475万以上;且以上租赁房产每年计提折旧约为315万元,年租金远超过折旧金额,收益是可期的。本次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该关联人系为本案设立的公司,截止目前除本案外未发生其它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案已于2011年8月12日获得独立董事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 为盘活公司资产,但基于公司资金及运营风险考虑并避免延误文创园区项目的进度,公司决定以租赁获取固定收益取代自行投资开发,本次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且租赁价格合乎市场定价并高于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格,定价客观、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表决本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通过《关于房产出租暨关联交易议案》的决议。 十、备查文件: 1. 厦门灿坤2011年第四次董事会决议; 2. 关于公司房产出租产生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3. 厦门灿坤与香港丰龙代灿坤商贸签订的《租赁合同》 4. 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1]第091号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1-021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3、履约能力分析 ■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依市场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2、 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模具、机器设备买卖: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厦门灿坤)与PT.STAR COMGISTIC INDONESIA (简称: 印度尼西亚灿星网通),将与其它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厦门灿坤交易的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性。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还将持续发生,并得到进一步保障。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2011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简德荣、庄兴、陈彦君均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关联交易议案。 2、公司8月12日知会了独立董事,并获得独立董事的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的三位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2011年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和经过审慎审核,认为此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和害中小股东的权益,在表决本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通过《2011年度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案》的决议。 独立董事:陆建新、葛晓萍、涂连东 2011年8月13日 六、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 七、 其它相关说明 1、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相关合约;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13 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1-022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9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9月5日-9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5日下午3:00至2011年9月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8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 召开地点: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漳州龙池开发区灿坤工业园) 8、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1年8月31日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房产出租暨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司于2011年8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1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房产出租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次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登记日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1年8月31日(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30,到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行政大楼董秘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在会议的5天前进行登记。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委托出席者持授权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赁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之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明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51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 4)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闽灿坤B”B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互联网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u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9月5日下午3:00至2011年9月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络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龙池开发区灿坤工业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孙美美、熊建林 电话:0596-6268103、6268161 传真:0596-6268104 邮编:363107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书表决方式以“ √”填写,凡不填或多填均为无效,视作弃权处理。 ■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签署日期: 特此通知!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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