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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1-02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8月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1年8月1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参会表决董事10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填写表决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8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1年8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1年8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0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志坚先生提名,聘任吴昌国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项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1年8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个人简历 吴昌国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1998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芜湖春谷会计师事务所,历任神剑化工财务科科长,神剑股份财务科科长、财务部副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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