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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1-044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2011-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1年8月13日,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股份"或"公司")与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在杭州签署了《杭州华电半山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余热锅炉岛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22,423.752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文琦 注册资本:480,762,378元 主营业务:发电、供热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拱康路200号 公司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该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卖方: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签署时间:2011年8月13日 3、合同标的:3×39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岛 4、合同总金额:22,423.752万元 5、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生效起 30天内,卖方向买方的设计单位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相关设备图纸资料并在交接完成后,同时已向买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10%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设备预付款的正式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 10%作为预付款。 (2)到货付款:在买方审核相关单据无误后30天内,由买方依据每批交运的合同设备按比例(该批交运合同设备价格的70%)分别付给卖方。 (3)性能验收付款: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合同设备完成性能验收试验并经验收合格的验收款,卖方提交验收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买方在30天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 (4)质保金:每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该套合同设备质保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如有索赔则完成索赔后),在30天内结清。 6、交货期限: 第1套余热锅炉岛: 最后一批设备交货不迟于2012年3月底。 第2套余热锅炉岛: 最后一批设备交货不迟于2012年5月底。 第3套余热锅炉岛: 最后一批设备交货不迟于2012年8月底。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价格为人民币22,423.752万元,占本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78%。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2011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将对公司2012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本合同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对本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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