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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1-022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8月12日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8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生主持。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通过通讯表决,以5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2011年8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绍兴柯桥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绍兴柯桥支行申请办理借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最高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2011年8月16日至2013年8月15日。 同时,授权吴琼瑛财务总监签署与授信业务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事宜。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绍兴柯桥支行申请借款、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绍县国用(2003)字第3-129号土地6000平方、绍县国用(2003)字第3-92号土地36391平方、绍房权证柯岩字第00135号房产2023平方、绍房权证柯桥字第14216号房产1145平方、绍房权证柯岩字第01260号房产13225平方作为在2011年8月16日至2013年8月15日期间向华夏银行绍兴柯桥支行申请的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2980万元整。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吕敏芳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吕敏芳简历 吕敏芳,女,1983年生,本科学历。2006年6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行政办,2007年10月起任职于公司董秘办,一直从事信息披露等工作。吕敏芳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1-024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月琴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以3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格式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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