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1—03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2011-08-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内容予以确认。 独立董事签字: 叶永茂 张复生 尚 贤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5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