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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1-08-030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8-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2011年8月16日下午14:00分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15:00至2011年8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2,637,4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1.4671 %。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计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87,887,84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341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计 2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4,749,55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1260 %。 (3)有关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刘兴祥先生已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详见2011年7月12日《证券时报》上公告的《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3. 公司4名董事、1 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增进和刘燕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重新核定股份数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本议案共计包括以下十二个子议案) 1、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 9263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2、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9263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3、股票期权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及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9263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4、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263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9263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6、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9263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7、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263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8、股票期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263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9、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9263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10、股票期权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9263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11、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263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1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9263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2636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36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36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36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增进律师、刘燕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兴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名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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