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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兰光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1-040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江北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进钰鼎园项目的开发建设,负责该项目的宁波江北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北银亿) 在结合自身经营需要的基础上,拟将现有注册资本金由30000万元增至90000万元,需增加注册资本60000万元,依据股权结构,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房产”)需出资60000万元,均以债权出资,该债权系2010年银亿房产借款给江北银亿用于支付土地款时形成。2011年8月4日召开的银亿房产董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事项;2011年8月17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事项。江北银亿该项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江北银亿成立于2010年9月16日,法定住所:江北区北环西路500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银亿房产出资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增资前后,江北银亿股权结构比例保持不变。 江北银亿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增资方案的基本情况 银亿房产以债权方式出资。增资完成后,江北银亿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90000万元,股东出资额将变更为: ■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江北银亿为银亿房产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负责钰鼎园项目。本次增资将充实江北银亿的资本金,拓宽其自身融资渠道,推进钰鼎园项目的开发建设,并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但由于受房地产宏观调控及销售情况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本次增资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增资的进展或变化等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 *ST兰光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 2011-042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7月14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1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熊续强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和审阅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宁波江北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8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上的《关于宁波江北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兰光科技2011-040)。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借用周转资金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熊续强、张明海、方宇、周海宁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8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上的《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借用周转资金关联交易的公告》(兰光科技2011-041)。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的调查和审查,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ST兰光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1-041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向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借用周转资金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况 因临时资金周转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房产”)在不特定时间内有资金周转需求,经与控股股东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协商,银亿集团同意临时借调资金供银亿房产周转,以支持银亿房产业务开展。根据银亿房产战略目标及业务拓展的进程,银亿房产拟向银亿集团临时借款的日均借款余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银亿房产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预计累计十二个月内支付的资金占用费总额不超过13200万元。 银亿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房产向银亿集团临时借款并支付资金占用费构成关联交易。2011年8月17日董事会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有关事项。4 名关联董事熊续强、张明海、方宇、周海宁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此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鉴于本关联交易即银亿房产向银亿集团支付的资金占用费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续强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27楼 经营范围:装饰装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化学纤维技术开发;建设工程技术咨询;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成立日期:1993年7月 注册资本:46,164.50万元 注册号:33020040001844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银亿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照公允原则,银亿房产向银亿集团临时借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更好地适应公司业务开展需要,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同时兼任银亿房产总经理)作为日常向银亿集团临时借款的审批人,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总经理可在借款额度内进行审批。 为严防在资金往来过程中发生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现象,董事会责成管理层严密监控资金流向,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流程,防止资金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银亿房产向银亿集团临时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银行还贷或其他不特定时间内临时资金周转的需要。该项交联交易有利于提高银亿房产对资金的筹措安排能力,为银亿房产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更有利的支持。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借用周转资金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的调查和审查,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能满足公司在日常业务开展中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需要,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有利于本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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