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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1-036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8月17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81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钱芳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8,81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已于2011年7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8,81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已于2011年7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8,81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全文已于2011年7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8,81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全文已于2011年7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8,81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修订后的《担保业务管理制度》全文已于2011年7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经营项目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8,81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2011年7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规划年产10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8,81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8,81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8,81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中伦律师事务所项瑾律与童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相关问题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1-037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8月17日(周三)上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江苏省苏州市阳澄湖中路3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名,现场参会董事4名,通讯方式参会董事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钱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中期利润不分配的议案》; 经审计的《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的意见。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 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1-038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8月17日(周三)在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佳铭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公司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8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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