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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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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1-027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6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22号),核准本公司向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638,336,654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7,825,181,106股股份(约占平安银行总股本的90.75%)并向其募集269,005.23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止目前,本次交易相关实施事宜已办理完毕并公告。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就前述本次交易所募集资金,本公司原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开设的专用账户,相关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7月18日转账至该账户。

  为了便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本公司拟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将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存储的募集资金全额转存至本公司在本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002873383104)。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情况如下:

  ■

  本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将尽快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及时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署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1-028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22号文核准,向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1,638,336,65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75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步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9,005.23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1)验字第60438538_H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11002873383104。截至2011年8月9日,该专户余额为2,690,052,3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财务顾问,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20%的,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四、财务顾问发现公司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1-029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1年8月5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17日在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7人(包括独立董事7人),董事长肖遂宁,董事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李敬和、王开国、陈伟、胡跃飞、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共17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独立董事刘雪樵的任职资格正在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核中,因此未参加本次会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罗康平、车国宝、肖立荣、王岚、王毅、曹立新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肖遂宁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第二季度呆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2011年第二季度呆账核销出账金额折人民币76,645,616.94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6月30日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11年7月1日起变更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由公允价值模式改变为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本行与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的会计政策一致,减少了后续账务处理和合并报表的难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且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财务报表,具有合理性。

  以上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本行与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的会计政策一致,减少了后续账务处理和合并报表的难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且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财务报表,具有合理性,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本行与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的会计政策一致,减少了后续账务处理和合并报表的难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且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财务报表,具有合理性。我们认为此次调整是合理的,我们对本次追溯调整事项没有异议。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规划增设分行及其资本性支出安排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经过认真的自查论证,认为本公司已经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充实本公司资本基础,提高资本充足率,满足本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对资本的需求,本公司拟向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89,767,995股股份。本次发行将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增强本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少于892,325,997股但不超过1,189,767,995股。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4、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6.81元/股。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6、发行数量及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将随之进行相应调整(如需)。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7、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在中国平安关联机构(即在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中国平安、直接或间接受中国平安控制、与中国平安共同受他人控制的人)之间进行转让不受此限。锁定期满之后,中国平安可以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置本次发行的股份。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9、上市地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11、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与本项议案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次发行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经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前述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八、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在适当的情形下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而对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

  2、如国家法律法规、有权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份有新的规定或监管部门有相关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3、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股份锁定事宜;

  5、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和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具体事宜。

  前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长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长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采取所有必要和适当的行动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以下事项:

  1、处理股东大会通知和议程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以满足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相关协议进行非实质性修改,以及采取必要行动以保证协议的实施;

  3、全权处理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中国平安现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公司约52.38%的股份,本次向中国平安非公开发行股份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平安拟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请。现拟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其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1年-2014年)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9月2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如下议案提交此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三)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六)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1年-2014年)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包政策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章程修订由董事会审批。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报送信息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鹏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鹏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上述聘任需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以上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吴鹏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发展银行2011年三年奖金计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执行董事肖遂宁、理查德·杰克逊、陈伟、胡跃飞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发展银行村镇银行发展规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吴鹏先生简历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8日

  附件:

  吴鹏先生简历

  吴鹏,男,1965年出生,博士。于2003年毕业于南京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

  吴鹏先生1989年进入金融业工作,先后在中国平安各下属子公司工作,历任平安寿险分公司副总、平安产险总公司协理、平安寿险副总经理、平安产险总经理、平安产险香港公司董事长、平安银行东区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8月加入深圳发展银行。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吴鹏先生与深圳发展银行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1-031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自2011年7月1日起变更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由公允价值模式改变为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时间:2011年7月1日

  2.变更前会计政策:本行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后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3.变更后会计政策: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后续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4.变更原因:本行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对投资性房地产选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对投资性房地产选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完成后,平安集团成为本行的控股股东,本行成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母公司应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采用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为减少后续账务处理和合并报表的难度,同时考虑该调整对本行财务报表的影响并不重大,拟变更本行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政策,以达成本行与平安集团、平安银行的会计政策一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方法及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对财务报告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本行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对本行201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项目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行近三年的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本行与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的会计政策一致,减少了后续账务处理和合并报表的难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且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财务报表,具有合理性。

  五、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本行与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的会计政策一致,减少了后续账务处理和合并报表的难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且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财务报表,具有合理性,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本行与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的会计政策一致,减少了后续账务处理和合并报表的难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且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财务报表,具有合理性。我们认为此次调整是合理的,我们对本次追溯调整事项没有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001 股票简称:深发展A 编号:2011-033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拟用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由于中国平安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2、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平安于2011年8月17日在深圳签署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合同”),本公司拟向中国平安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少于892,325,997股但不超过1,189,767,995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6.81元/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200亿元。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1年8月17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就该等议案,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十三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一致同意该等议案。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12011年6月17日,中国平安完成向金骏有限公司定向增发272,0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总股本变更为7,916,142,092股,尚未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中国平安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发展成为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平安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深圳。2004年6月和2007年3月,中国平安先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名称“中国平安”,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代码为2318,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为601318。

  中国平安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中国平安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中国平安不存在《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规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于中国平安更详细的情况,可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中国平安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少数股东权益)/总资产;

  (2)2009年,中国平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对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2008年为经追溯调整的数据。

  (三)关联关系构成说明

  截至公告日,中国平安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52.3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平安是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6.81元/股。

  (二)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1、合同主体

  甲方: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

  2011年8月17日。

  (二)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将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公司和中国平安于2011年8月17日签署了认购合同,认购合同签署后即行生效。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本公司和中国平安在认购合同下的成交义务的生效是以下条件得到满足为前提:

  1、各项批准已经适当取得并在成交日全面持续有效;

  2、相关机关没有发布、颁布或执行任何禁止完成认购合同所拟议的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则、指令、命令或通知;

  3、就为实现成交需要由中国平安履行的义务而言,本公司在认购合同项下的所有声明保证应于认购合同签署日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并至成交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持续真实、准确(如同在成交日再次做出);

  4、就为实现成交需要由本公司履行的义务而言,中国平安在认购合同项下的所有声明保证应于认购合同签署日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并至成交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持续真实、准确(如同在成交日再次做出)。

  (五)违约责任条款

  受限于以下条款,如因任何一方违反其在认购合同下的任何声明保证或违反其在认购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对方蒙受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和/或发生任何费用(包括利息、合理的法律服务费和其它专家费用),则违约的一方应全额补偿守约的一方。

  本公司不对中国平安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承担责任,除非并直到该等权利请求的金额合计超出二千万元。如果任何权利请求的金额合计超出二千万元,本公司应就该等权利请求的总金额承担责任;中国平安不对本公司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承担责任,除非并直到该等权利请求的金额合计超出二千万元。如果任何权利请求的金额合计超出二千万元,中国平安应就该等权利请求的总金额承担责任。每一方根据认购合同就所有权利请求承担的全部责任以总认购价格为限。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自2010年以来,与全球金融监管改革步调一致,中国银监会持续加强审慎监管力度,陆续出台新监管标准。2011年4月27日,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了银监发[2011]44号《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将非系统重要性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从8.0%提高至10.5%,新标准自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要求于2016年底前达标。根据资本充足率水平,中国银监会将商业银行分为资本充足、资本不足和资本严重不足三类,并在业务准入、规模扩张、机构设立等方面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因此,持续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适应资本硬约束,对国内商业银行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本公司作为国内A股上市银行,为应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和监管环境的不断变化,自2004年以来,依靠自身积累和多种融资渠道,逐步提高资本充足率。本公司通过2007年和2008年认股权证的行权补充核心资本约57亿元,2008年累计发行次级债80亿元,2009年发行混合资本债15亿元,2010年向平安寿险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69.3亿元,2011年4月发行混合资本债36.5亿元。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7.01%和10.58%。

  为了满足本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和资产规模适度扩张的资金需求,以及尽快达到中国银监会新的监管标准,本公司有必要进一步发行股票融资,补充核心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以应对国内外经济的快速变化与挑战,实现稳健经营,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在促进本公司更好更快发展的同时为全体股东带来更丰厚的回报。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本公司提高资本充足率,从而增加抵御风险能力,增强竞争力并获得更多业务发展机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对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增加。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高于本公司2011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本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短期内可能对本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的摊薄,但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逐步产生效益,将对提升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产生积极的影响。

  2、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将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3、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助于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11年6月30日,中国平安与本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期末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千元)

  ■

  2011年1-6月,中国平安与本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千元)

  ■

  上述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正常业务程序进行。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1,638,336,654股股份购买中国平安所持平安银行的7,825,181,106股股份(约占平安银行总股本的90.75%),并募集等额于平安银行约9.25%股份评估值的现金269,005.23万元的交易,已于2011年6月2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2011年7月29日实施完毕。除该等交易外,2011年6月30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平安与本公司未发生其它重大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进行了事先认可,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本公司利益;(2)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3)本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4)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须由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将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同时本公司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将回避。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1-034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9月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9月1日15:00至2011年9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在2011年8月26日发布《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六)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8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逐项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6、发行数量及价格的调整

  7、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9、上市地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1、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三)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六)审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1年-2014年)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1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1年9月2日下午12:30-14:15。

  (三)登记地点: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六楼多功能会议厅大会登记处。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票将在现场发放。

  四、采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01 投票简称:深发投票

  (二)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9月2日9:30~11:30,13:00~15:00。

  (三)在投票当日,深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四)具体投票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所示:

  ■

  注:议案二含11个议项,对2.00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二全部议项表达相同意见;对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例如:如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若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目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

  4、对每一议案的表决,一经投票,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五、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果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之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想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二)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站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系统投票。

  (三)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9月1日15:00至2011年9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清艳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二)会议费用:

  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案文件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发展银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1-035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第七届监事会于2011年8月17日在深圳发展银行32楼西式会议厅召开第七次会议。会议由邱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邱伟、罗康平、肖立荣、车国宝、王岚、王毅、曹立新共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监事会关于本行2011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事项的议案”的意见》。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监事会2011年度巡检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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