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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1-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83版)

  (79)红塔证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80)信达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81)东兴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联系电话:010-6655531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传真:010-66555246

  网址:www.dxzq.net.cn

  (82)华龙证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4890208

  传真:0931-4890118

  网址:www.hlzqgs.com

  (83)瑞银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邱培玲

  联系电话:010-583283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传真:010-59228748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84)中山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李珍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85)厦门证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联系电话:0592-5161642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传真:0592-5161140

  网站:www.xmzq.cn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428号九洲港大厦4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5、26、27、28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电话:400 881 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A座31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82125533

  传真:0755-82125580/55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联系人:宋萍萍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毅

  经办会计师:薛竞、金毅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具有竞争优势和较高成长性的中小盘股票,力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股改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中小盘股票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股改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中小盘股票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在以上战略性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进行战术性资产配置,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追求更高收益,回避市场风险。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因素,包括GDP增长率及其构成、CPI、市场利率水平变化、货币政策等,以判断经济周期对市场的影响;(2)微观经济因素,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其盈利预期;(3)市场因素,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及其历史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4)政策因素,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出台对市场的影响等。

  本基金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资产方面,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策略,投资具有良好治理结构、在细分行业具有竞争优势以及有较高成长性的中小盘股票。

  (1) 中小盘股票的定义

  基金管理人每季度末对中国A股市场的股票按流通市值自小到大进行排序,累计流通市值占A股总流通市值2/3的股票,称为中小盘股票。在此期间对于未纳入最近一次排序范围的股票(如新股、恢复上市股票等),如果其流通市值(对未上市新股而言为本基金管理人预计的流通市值)可满足以上标准,也称为中小盘股票。基金因所持有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而导致中小盘股票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本着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适时予以调整,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上述所称的流通市值指的是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股本乘以收盘价。当权威的证券数据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可供投资者在公开股票市场上买卖的自由流通股本数据时,本基金管理人可采取自由流通股本乘以收盘价计算流通市值,并提前公告具体的计算方法。

  (2) 中小盘股票的选股标准

  本基金管理人采取案头分析与实地调研等方法,对拟投资的上市企业经营情况进行透彻的分析,包括统计分析行业数据、走访上市公司及其上下游企业、调研公司的竞争对手、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员工谈话等,按以下标准选出本基金的备选股票。

  1) 具有较高成长性

  本基金主要投资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较高成长性指的是企业未来一年净利润增长率高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行业平均水平和GDP增长率。 本基金管理人将重点投资未来一年有爆发性增长或未来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可持续增长的企业,而且短期或长期增长率位居备选企业前列的公司。

  企业业绩短期的爆发性增长指的是企业未来一年净利润增长率远高于以往的平均水平,其原因主要包括:产能大幅提高,并有相应的市场需求;技术水平出现突破性进展;行业景气回升,产品价格和毛利率大幅提高;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

  企业业绩的持续增长指的是企业净利润的增长可持续到未来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其动力主要来自:行业处于成长周期或者出现行业景气;公司通过改进管理来降低能耗和生产成本,提高产能利用率;企业加大营销力度,开拓新市场;开发与引进新技术;新建产能以及收购外部生产能力等。

  2) 在细分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本基金优先投资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即在细分行业中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综合指标位居前列的企业,也包括经过快速成长即将成为细分行业龙头的企业;而且该行业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行业景气度较高;

  ●公司盈利能力较强,销售毛利率或净资产收益率位居行业前列,因企业独特的竞争优势,企业的高盈利水平有望长期保持;

  ●公司拥有一只管理能力较强的经营团队,管理层稳定、团结、敬业、专业、诚信,能带领企业不断成长,而且公司制定了对管理层有效激励约束的薪酬制度;

  ●经营管理机制灵活,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并充分考虑了产业发展的规律和企业的竞争优势;已形成或初步形成较完备的生产管理、成本管理、薪酬管理、技术开发管理、营销管理的制度体系;

  ●营销机制灵活,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先进技术,在某一领域形成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财务稳健,相对同行业企业,资产负债率、短期偿债能力都处于合理水平,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坏账率较低。

  3)具有较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关心社会股东利益

  公司具有较好的治理结构,公司管理层关心社会股东利益,关联交易按公平价格或有利于社会股东的价格成交并充分披露,在股息分派、融资、收购兼并、高管及员工的股权激励等政策制定中都充分考虑到将社会股东的利益放在首位。

  (3)评估中小盘股票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选择适当的估值方法,对备选的中小盘股票价值进行动态评估。本基金将关注国外市场上同类企业在类似发展阶段的估值水平,以判断该企业的估值是否处于合理区间。

  中小盘股票往往具有较高的估值水平,本基金将重点考察所投资的股票价值是否被过分高估从而隐含较高风险。

  (4)股票组合的构造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对中小盘股票的成长性、公司竞争优势、估值水平和行业前景的综合判断,进行股票组合的构造。在股票组合的构造中,将充分考虑中小盘备选股票的流动性以及波动性,注意分散投资。

  3.其他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可转债主要为了获取可转债低风险下的超额收益。投资策略主要包括:投资具有较高成长性或正股价格被低估的中小盘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投资折价交易或底价溢价率较低的转债,在接近强制赎回点时卖出;及时把握可转债与股票的套利机会;根据中签率预测和模型定价结果,积极参与可转债新券申购等。本基金管理人将动态监控转债发行主体的信用状况,及时抛售主体信用状况有恶化迹象的可转换债券。

  当股票及转债市场风险加大时,本基金可投资货币市场工具及除可转债以外的债券,其主要目的是在保持灵活性的同时获得一定收益,以便未来及时把握重大的投资机会。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45%X天相中盘指数收益率+35%X天相小盘指数收益率+20%X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此基准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主动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品种,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1年8月5日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6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章第(一)节“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中“基金费用的种类”的第(3)到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计入基金财产。

  (3)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1000万元(含)以上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申购份数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赎回费用

  (1)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根据持有期限的不同分为三档。持有期限的起始日为基金权益登记日。

  ■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本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余额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数量(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转换费率

  本基金已开通与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ETF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基金和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的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或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1年2月23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部分。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增加了1家代销机构:华夏银行;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信息。

  4. 在“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部分表述,并相应更新了“十六、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的部分表述。

  5.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1年第2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 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7. 在“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8.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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