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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 企业赴港发人民币债券规模增至500亿 2011-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孙媛
证券时报记者 孙媛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昨日在港出席“十二五”规划与两地经贸金融合作发展论坛时指出,随着香港人民币市场的持续性发展,营运成本低、定价准绳、市场风险少,以及人才基础等优势将得到充分体现,离岸中心地位将难以被其他地方取代。 周小川说,就李克强副总理关于“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要求,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内地赴香港发债主体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到境内企业,境内机构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规模也将进一步提高,初步决定今年境内机构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规模进一步提高到500亿元,其中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大致各占一半。 第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自2010年6月起已经扩大到北京等20个省(市、自治区),并已决定进一步扩大到境内所有31个省(市、自治区)。 第三,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包括允许以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方式(R-QFII)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同时,国家还支持香港企业使用人民币赴内地进行直接投资,稳步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并尽快修订《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继续推动境外央行、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参加行等三类机构投资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工作。这三类机构中,香港享有最多的机会。 第五,中央政府将继续在香港发行国债。 第六,下一步要不断丰富和提高对港资银行开放的层次和质量,由银监会负责支持加快港资银行在广东省以异地支行形式合理布局。 第七,内地引入港股组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实施方案已经完成,最大的技术问题——清算交收中的担保问题也已经解决。 第八,国家将继续支持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 第九,国家一贯鼓励香港金融机构进入内地市场,政策上将支持内地港资法人银行参与共同基金销售业务。 第十,鼓励香港的保险公司采取战略联盟或合并等多种灵活方式,通过设立营业机构或参股等形式进入内地市场,进一步加强双方在保险产品研发、业务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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