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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惧包销急避风头 上百亿企业债静待发行 2011-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吴清桦
目前企业债承销普遍采取余额包销方式。在债券发行火爆时,很多承销商会留存一部分债券用于自营,等债券上市,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获利,或持有债券到期兑付。在债券熊市时,作为主承销商的券商会避免包销风险。如果发行时机不合适,而被迫包销,将会对券商资金链带来很大压力。 证券时报记者 吴清桦 云投债资产重组消息传出后,债券市场对企业债(多数为城投债)风险担忧加剧,频频出现大额抛售,这令企业债发行陷入僵局。企业债的承销商、机构投资者似乎达成默契,一同坐观其变。今日,京能债启动发行,结束了7月8日以来企业债发行僵局,但这似乎不足以改变承销商和机构投资者的谨慎态度。 静候发行良机 据了解,目前已拿到企业债发行正式批文,正等候发行时机的有近30家企业,融资需求上百亿元。 一家南方的券商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公司申报的一个企业债项目已拿到批文,正等候发行时机。如果发行利率设置略高一些,如达到9%-10%,应能吸引一批长线的机构投资者,但企业还债成本会大增。经过和企业的沟通,承销商决定暂缓发债,毕竟批文6个月内有效。面对类似情况的券商并非一家,大多承销商会建议发债企业耐心等候最佳发行时机。 根据Wind数据,今年前7个月,银行间市场企业债累计发行132只,累计融资1397亿元。在云投债风波爆发后,7月8日至昨日发行只数为零。 四大因素制约 近期,企业债发行陷入僵局主要受到四大因素影响。首先,资金面整体偏紧是企业债发行困难的直接原因。今年货币政策持续收紧,造成流动性偏紧,进而压制了债市的扩容,银行间市场7天回购利率持续高企成为常态。但是,面对相对收益率仍然偏低的债券,更多的资金转投收益率更高的银行理财市场,这对债券市场的交易和价格带来较大影响。 其次,政策因素在左右买方机构。近年来,国家在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引导与规范。2010年6月,《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要求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前不久,监管部门提出今年将继续按照以“降旧控新”为目标,进一步做好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机构投资者普遍担忧的是,如果这一监管要求执政力度很强,可能对部分地区发行的城投债不利。同时也指出,借新还旧的还债方式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对部分地方投融资平台进行清理、做到债务融资透明规范的同时,也要区分对待各地投融资平台。否则,在控制风险加强监管的同时,若对所有的投融资平台搞一刀切,并不太合理。 第三个原因是承销商普遍对发行持谨慎态度,以规避企业债包销风险。据了解,当前企业债承销普遍采取余额包销方式。在债券发行火爆时,按照很多承销商通行的做法,会留存一部分债券用于自营,等债券上市,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获利,或持有债券到期兑付。但是在债券熊市时,尤其流动性紧张的背景下,机构拿券都会再三斟酌,作为主承销商的券商更会避免包销风险。如果发行时机不合适,而被迫包销,会对券商的资金链带来很大压力。 第四个原因是业内热议的保障房债券,让不少承销商处于观望态度。此前,业内有传闻称,保障房类债券发行可能会得到单独处理、获得相对宽松的政策支持。业内人士推测,承销商也期望监管部门对保障房债券的支持决策明朗化,以吸引机构投资者资金回归债券市场。 看淡城投债风险 对于城投债风险,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虽然市场有所担忧,但迄今为止尚未发生过任何一起城投债券违约事件。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有地方政府财力作为偿还本息的最终保障,长期来看风险可控。 宏源证券固定收益总部高级副总裁范为认为,有必要区分开城投债务和城投债券。城投债务是指包括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含中期票据)和信托贷款在内的所有地方政府债务;城投债券则特指地方政府债务中的企业债券。虽然我国地方各级政府融资平台众多,但通过监管部门审批、发行企业债券的不超过10%,且都是其中资质优良的地方融资平台。 范为表示,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券融资,无论从绝对规模还是从相对规模看,占比仍然偏少。目前地方融资平台发行的企业债券(含中期票据)不超过5000亿元,相比于数万亿计的信贷余额,占比很低。 一家券商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称,发行城投债的地方融资平台经营链每年增加,持续增长。同时,地方平台收入来源分散,现金流稳定,可算是优质企业。他还介绍了城投债一直以来的尴尬处境。从发行核准方式看,城投债是企业债券的一种。在统计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时,城投债被计算在内,而在进行风险评估和信用评级时,城投债又被以公司财务框架来衡量,适用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城投债发行增加的是发债地方政府财政支付义务,但在债券市场上不仅没有因为其准政府债券的性质受到优待,反而被视为由不甚规范的企业发行的债券,在评级、定价、交易等方面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发行利率明显高于同评级的其他债券品种,如中票等。 链接 公司债与企业债 六大区别 公司债和企业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六大方面。一是在发行制度上,公司债采取核准制,由证监会进行审核,证监会有权决定是否准许其发行,对总体发行规模没有一定的约束。企业债采取的是审核制,由国家发改委进行审核,发改委每年会定下一定的发行额度;二是在发行条件方面,公司债相对比较宽松;三是在担保上,公司债采取无担保形式,而企业债要求由银行或集团进行担保;四是两者在发行定价上也有显著的差别。公司债的最终定价由发行人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来确定,类似于A股和可转债的定价。而企业债的利率限制是要求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五是发行状况方面,公司债可采取一次核准,多次发行。企业债一般要求在通过审批后一年内发完;六是公司债在信用评级制度方面有所突破,可以说与国际接轨。也即受托人对公司的管理状况要定时跟踪,进行信息披露。 今年以来企业债承销家数前十名 (截止时间:8月17日) 序号 机构名称 承销家数 联席保荐家数 实际募集资金合计(亿元) 1 宏源证券 12 1 134.5 2 华林证券 11 0 105.5 3 中国银河证券 10 1 139.5 4 第一创业证券 6 1 70.9 5 中信建投证券 6 1 63.7 6 海通证券 6 0 40.6 7 国泰君安证券 6 2 65.5 8 国家开发银行 6 2 62 9 广发证券 5 2 50.5 10 平安证券 5 1 52 数据来源:Wind 吴清桦/制表 2011年公司债承销家数前十名 (数据统计截止日为8月17日) 序号 机构名称 承销家数 联席保荐家数 发行费用合计(万元) 1 瑞银证券 7 4 12100 2 国泰君安证券 6 2 14650 3 平安证券 6 0 11610 4 广发证券 4 0 14350 5 招商证券 4 0 4794 6 中银国际证券 4 0 5960 7 中信证券 3 1 6500 8 兴业证券 2 2 2000 9 中金公司 2 0 6000 10 宏源证券 2 2 1500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吴清桦/制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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