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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1-016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0日分别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孙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拟于201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间向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采购总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建筑材料,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梁家荣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详情见2011年8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2011-017: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1-017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甲方: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乙方: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关联方) 交易内容:甲方于201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向乙方采购商品混凝土、管桩。 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 本次交易经2011年8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梁家荣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称“兆丰混凝土”或“乙方”),成立于2005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2309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管桩、商品混凝土,法定代表人为梁振富,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工业开发区港源路18号。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兆丰混凝土总资产54190.75万元,净资产2058.01万元;201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19888.77万元,净利润1094.4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兆丰混凝土于2011年8月16日被广东世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投资”)收购,世荣投资的股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梁社增(持有世荣投资76.25%股权)和本公司董事长梁家荣(持有世荣投资23.75%股权)。 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兆丰混凝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兆丰混凝土属于区域内规模较大的混凝土、管桩生产企业,公司采购量只占其销售总量的很小一部分,其生产、供应能力完全可以保障此次供货协议的履行。兆丰混凝土之前均能及时供应公司所要求的材料,从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要内容 1、甲方于201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向乙方采购商品混凝土、管桩,预计采购总额不超过1200万。 2、定价原则为市场定价。乙方供应甲方的的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销售价格参考珠海市斗门区、金湾区以及中山市三个区域内80%以上的生产商的当期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此平均销售价格。 3、款项按月结算。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乙方提交上月的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对账清单给甲方。甲方可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材料款。 4、若甲方因资金周转等原因致部分材料款不能及时支付,在甲方给予明确承诺的情况下,则乙方不能以材料款未支付为由而中止供货,若因乙方突然中止供货影响甲方施工连续性从而影响到施工质量,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5、甲方根据乙方的配合情况、供应能力、产品质量、产品价格高低等,随时有权停止向乙方采购相关产品并终止合作协议。 <二>协议签署情况 双方于2011年8月16日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混凝土、管桩属于建筑施工中的大量消耗品,从生产到使用具有较强的时间性限制,运输成本也比较高,因此其生产和销售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年顺建筑承担本公司的项目施工,兆丰混凝土为距离本公司项目最近的混凝土、管桩生产企业,其长期以来供应给年顺建筑的产品在质量、供货时间上均有很强的保障。选择兆丰混凝土作为供应商,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 2、交易定价采用市场定价方式,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充分保证了价格的公允性。先供货后付款,按月结算,符合商业惯例,有利于保障公司所采购材料的质量。 3、混凝土、管桩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公司可以随时根据市场状况选择最佳供应商,公司在交易中拥有主动权,不会形成对任何供应商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将相关材料送独立董事审阅,我们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事项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了解,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本次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是之前相关业务的延续,定价、结算方法公允合理,有效保障了公司的利益。本次交易中,公司拥有充分的主动权,亦不存在任何重大风险。在董事会审议该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双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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