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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11-029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8-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通知情况 会议通知的公告于2011年8月2日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于2011年8月18日上午10时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科技工业园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诸建中先生主持,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唐都远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四人,代表股份92,526,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92,526,066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弃权股份数为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92,526,066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弃权股份数为0股;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的股东代表监事陈士英女士,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贵忠先生、秦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92,526,066股,占现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弃权股份数为0股;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诸建中先生、刘琦斌先生、伍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卓庆辉先生、高庆国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诸建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2,526,0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诸建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选举刘琦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2,526,0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刘琦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3)选举伍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2,526,0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伍参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4)选举卓庆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2,526,0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卓庆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5)选举高庆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2,526,0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高庆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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