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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11-3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8-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于2011年8月2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1-29)。 2、召开时间:2011年8月18日上午9:30。 3、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安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40,023,007股,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5%;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83,480,810股,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45.44%;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56,542,197股,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B股股份总数的50.4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40,023,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3,480,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6,542,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40,023,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3,480,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6,542,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先东、张奕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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