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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公告编号:2011-031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8-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8月18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8月17日-2011年8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17日15:00 至 2011年8月1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截止2011年8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群星广场A 座31楼公司大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王楚董事长 (七)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8月3日发出,本次会议的议题及议案的相关内容刊登于2011年8月3日、2010年5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于2011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55人,代表股份 251,244,9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1% 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31人,代表股份238,165,252 股,占公司A股股份的44.24 %;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4人,代表股份13,079,731股,占公司B股股份的5.3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0人,代表股份250,492,583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92%。 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237,484,552股,占公司A股股份的44.11 %。;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3人、代表股份13,008,031股,占公司B股股份的 5.28%。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5 人,代表股份75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9 %。 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4人、代表股份680,700股,占公司A股股份的0.1264 %。;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71,700股,占公司B股股份的 0.0291%。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以普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投资成立“深圳市赛格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或“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实业”)、深圳市赛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商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及赛格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赛格物业)联合投资成立 “深圳市赛格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以下简称:“赛格小贷公司”)。 赛格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其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如下:
根据各股东自身的股权比例及对本项目的投资比例折算,本公司最终实际持有赛格小贷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7064%。 赛格小贷公司的目标客户为本公司赛格电子市场经营商户。赛格小贷公司不得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业务。 赛格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开展为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及财税筹划等方面的咨询业务;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注1: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按照规定,其所持的股份不计入该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贰亿元人民币(含贰亿元)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之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方式:购买由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发行的、期限在六个月以内的债券型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三年。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 预期年化收益率:在3.5%-6.5%之间。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事项。 表决结果:
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后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宋萍萍、刘方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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