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宁基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6 广州市宁基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1-08-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广州市宁基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08月17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11年8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本次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7.2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3,5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7,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08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08月26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1年08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11年08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08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1年08月26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八、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新股本107,000,000股计算,2011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1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宁西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 潘雯姗、陈曼齐 咨询电话:020-87533019 传真电话:020-87579391 十、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滚存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的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宁基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8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