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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1-03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8月17日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8人,以电话接入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2人,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参会的董事1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1年9月5日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花园格兰云天大酒店2楼会议室Ⅲ。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6、会议期限:半天 7、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31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8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7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1年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梁欣、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98、0755-88393181 传真:0755-83290734-317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7楼 邮编:518033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1-03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17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到会议现场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阎焱先生、苏君祥先生以电话接入的形式参加,独立董事莫少霞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周成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1 年8 月19 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1年8 月19 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需要,现向招商银行上海南西支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为八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八年。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11 年9 月5 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7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1-038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 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在2011 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公司”)基地建设项目需要,现向招商银行上海南西支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为八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八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134,1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临港公司因基地建设项目需要,现向招商银行上海南西支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为八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八年。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5年6月6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27日;《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2年06月18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8月28日;《酒类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3月31日;《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2年12月6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11年8月28日;《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8月22日)。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83,412.6241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10,608,922,265 元,净资产为1,270,068,072 元,总负债为9,338,854,193 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 0 元,资产负债率为 88.03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洋山保税港区港茂路122号3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肖国梁 成立时间:2007年8月2日 经营范围:承办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寄递服务(信件及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保税区港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物流及贸易信息咨询;物流信息技术及物流软件的研发、设计、咨询;保税港区内企业间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仓储、装卸服务(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临港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万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临港公司的总资产为 65,626,524 元,净资产为64,551,722 元,总负债 1,074,802 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 0 元,资产负债率为 1.64 %。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4,1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27,006.81万元的105.59%,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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