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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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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8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但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因节假日而休市的日期除外。本基金目前投资的主要市场为标普全球农业指数成份股挂牌交易的主要证券交易所,即纽约证券交易所、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奥斯陆证券交易所、瑞士证券交易所。

  若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发生变更,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进行列示。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2)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2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请投资者详细参考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2.1前端收费

  ■

  注:(1)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参加销售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请关注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请投资者详细参考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注:(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

  a.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b.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2)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发银行借记卡可办理定期投资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3)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请参阅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交易细则。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其他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业务规则》。

  (4)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请关注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5)交通银行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以本公司的正式公告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和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2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020-89899042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1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908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址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前,本公司已从2011年6月29日起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等媒介公布每周周五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从2011年8月22日起,本公司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客户服务电话和本公司网站等媒介公布T-2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和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代销机构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8月22日起,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270027)在代销机构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及开展本次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措施

  ■

  ■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上注明的费率。

  二、重要提示

  1、以上优惠活动仅针对通过上述代销机构投资本基金(只限前端申购费用)的申购手续费费率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模式申购费率,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代销机构的安排为准。

  2、以上费率优惠活动的截止日期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代销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到以上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以上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代销机构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交通银行暂不开通定投、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以本公司的正式公告为准。

  5、代销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6、本公司将适时增加或调整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8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2)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2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请投资者详细参考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2.1前端收费

  ■

  注:(1)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参加销售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请关注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请投资者详细参考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注:(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每次收取一定比例的基金转换费用,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转出基金之间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3、相关的费用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1﹢申购补差费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转换的目标基金所适用的申购与赎回费率详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当持有时间小于1年时,以下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50%: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当持有时间小于或等于1年时,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为2%。

  当持有时间大于或等于1年且小于2年时,以下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30%: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当持有时间大于1年且小于或等于2年时,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为1.6%。

  当持有时间大于或等于2年时,以下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当持有时间大于2年且小于3年时,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为1.2%。

  当持有时间从认购并持有到保本周期到期日时,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

  当持有时间小于30天时,以下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10%: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持有时间大于或等于30天时,以下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货币市场基金的赎回费率固定为0。

  5、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申购补差费费率如下:

  5.1自本基金转换转入至其它基金,申购补差费费率如下:

  5.1.1转换金额M<100万时,自本基金转入以下基金对应的申购补差费费率为0.3%: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基金转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费率为0: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货币市场基金。

  5.1.2转换金额100万≤M<500万时,以自本基金转入以下基金对应的申购补差费费率为0.1%: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基金转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费率为0: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货币市场基金。

  5.1.3转换金额500万≤M<1000万时,自本基金转入以下基金对应的申购补差费费率为0: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货币市场基金。

  5.1.4转换金额M≥1000万时,自本基金转入以下基金对应的申购补差费费率为0: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货币市场基金。

  5.2自其它基金转换转入本基金,申购补差费费率如下:

  5.2.1转换金额M<100万时,自以下基金转入本基金对应的申购补差费费率为0: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基金转入对应的申购补差费费率为1. 20%: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货币市场基金。

  5.2.2转换金额100万≤M<500万时,自以下基金转入本基金对应的申购补差费费率为0: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基金转入对应的申购补差费费率为0.80%: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货币市场基金。

  5.2.3转换金额500万≤M<1000万时,自以下基金转入本基金对应的申购补差费费率为0%: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基金转入对应的申购补差费费率为0.1%: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基金转入对应的申购补差费费率为0.20%: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基金转入对应的申购补差费费率为0.40%: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货币市场基金。

  5.2.4转换金额M≥1000万时,自以下基金转入本基金对应的申购补差费费率为0: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基金转入对应的固定申购补差费为1000元: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货币市场基金。

  6、举例:某投资人N日持有前端收费模式的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10,000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少于一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N日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4653元,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463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4653×0.50%=73.27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1﹢申购补差费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

  =10000×1.4653×(1-0.50%)×0.3%÷(1+0.30%)=43.61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73.27+43.61=116.88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4653-116.88)÷1.4630=9935.83份

  注:相应的费率请参照“4、转出基金赎回费”和“5、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1)、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2)、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广发货币A,基金代码:270004,广发货币B,基金代码:270014)、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5)、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6)、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7)、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8)、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70009)、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10)、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70021)、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22)、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24,不支持转入)和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25)。本基金的基金转换只能采用“前端转前端”的方式进行,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

  a.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b.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2)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发银行借记卡可办理定期投资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3)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请参阅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交易细则。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其他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业务规则》。

  (4)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请关注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5)交通银行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以本公司的正式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和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2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020-89899042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1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908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址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前,本公司已从2011年6月10日起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等媒介公布每周周五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从2011年8月22日起,本公司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客户服务电话和本公司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和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公司网上直销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8月22日起,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基金代码:270026)和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270027)参加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费率优惠内容

  1、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申购业务,可享受以下费率优惠:

  ■

  注: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申购上述基金,享受六折优惠(阶段性优惠期截至2011年8月31日,详见本公司2011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网上直销(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投资者享受以上优惠后,基金申购费率不得低于0.6%。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2、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上述基金定期投资业务,可享受以下费率优惠:

  ■

  注: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享受四折优惠(阶段性优惠期截至2011年8月31日,详见本公司2011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网上直销(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投资者享受以上优惠后,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不得低于0.6%。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投资业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司网站开户和交易的有关细则和流程。

  2、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

  (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2)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本公司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本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上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北京农商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农商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北京农商银行为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70026)和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27)的代销机构,投资者自2011年8月22日起可在北京农商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以上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不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6198;400-88-96198;400-66-96198

  公司网址:www.bjrcb.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为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浙江稠商行为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70026)的代销机构,投资者自2011年8月22日起可在浙江稠商行的营业网点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571-96527或4008096527

  网址:www.czcb.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在代销机构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8月22日起,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270026)在代销机构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及开展本次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措施

  ■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上注明的费率。

  二、重要提示

  1、以上优惠活动仅针对通过上述代销机构投资本基金(只限前端申购费用)的申购手续费费率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模式申购费率,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代销机构的安排为准。

  2、以上费率优惠活动的截止日期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代销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到以上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以上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代销机构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交通银行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以本公司的正式公告为准。

  5、代销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6、本公司将适时增加或调整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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