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1-003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1年8月1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1年8月18日上午在公司科技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董事刘伯哲、王光明、王奎旗、杜军、傅代国、郑兴业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少博先生。 5.列席人员: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 6.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440.1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6,000吨低聚木糖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以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1,320.7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功能糖综合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1760.96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近年来,公司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原材料、能源动力和劳动力的价格也在上涨,因此公司对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随着募投项目逐步建成投产,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并且公司为扩张销售渠道、加大品牌宣传也需要较多资金的投入,因此,预计今后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更大。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收购玉米、玉米芯、玉米芯粉等三大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支付蒸汽和电力等能源动力等支出。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1-004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1年8月1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1年8月18日下午在公司科技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 5.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 6.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的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能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1-005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69号]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5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1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2,710.9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7月25日划入公司账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立信大华验字[2011]197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34,628.18万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募资金58,082.78万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依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量,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使用计划 近年来,公司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原材料、能源动力和劳动力的价格也在上涨,因此公司对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随着募投项目逐步建成投产,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并且公司为扩张销售渠道、加大品牌宣传也需要较多资金的投入,因此,预计今后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更大。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收购玉米、玉米芯、玉米芯粉等三大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支付蒸汽和电力等能源动力等支出。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对该方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公司承诺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收购玉米、玉米芯、玉米芯粉等三大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支付蒸汽和电力等能源动力等支出。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阅读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具有现实必要性。 3.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自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5.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意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的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能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意见:经核查,龙力生物本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该事项已经龙力生物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龙力生物也出具了相关的声明和承诺。华英证券认为,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龙力生物使用2亿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 com.cn)披露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1-006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69号]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5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1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2,710.9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7月25日划入公司账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立信大华验字[2011]19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依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国家相关部门核准已经实施。其中:6,000吨低聚木糖建设项目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440.17万元,功能糖综合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320.79万元,合计1760.96万元。 以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立信大华出具的[立信大华核字〔2011〕1927 号]《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四、具体置换方案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440.1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6,000吨低聚木糖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以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1,320.7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功能糖综合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金额总计为1,760.96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760.9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760.9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经核查,龙力生物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将自筹资金对该项目进行先期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行置换;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华英证券同意龙力生物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5、审计机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