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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1—2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18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张洁民先生因公在外无法出席,委托董事王燕惠女士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2011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上半年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载于2011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1)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增设“第五章 担保费的收取”

  修订内容为:

  第五章 担保费的收取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他人担保实行有偿原则。特殊情况对担保费用给予缓收、减收或免收的,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及担保业务的风险程度、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按如下标准收取担保费用:

  (一)担保额度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照担保额度金额的0.3%计收;

  (二)担保额度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含三年)的,按照担保额度金额的0.5%/年计收;

  (三)担保额度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按担保额度金额的0.8%/年计收;

  (四)每笔担保收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收。

  (五)股东双方对合资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的,公司仅收取超过其他股东担保金额部分的担保费用。

  第二十四条 担保额度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担保费用在担保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收取;担保期限超过一年的,担保费用按总费用的年平均数额逐年收取,被担保人应在每年12月前支付当年担保费用。

  (2)其余章节和条款相应顺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5、审议通过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此次申请获批后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15000万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周昆山先生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与上述额度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高管绩效考核办法》(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1—2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1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8月18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高成勇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1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上半年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1—3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上半年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经过对回款情况、子公司存货情况进行清查,认真分析,公司对2011年上半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详情如下:

  (1)因深圳市亿矿实业有限公司回款速度较慢,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38,216,355.39元作单项减值测试,本报告期计提30%的坏账准备,金额11,464,906.62元,至2011年6月末累计计提坏账准备38,216,355.39元,影响公司2011年上半年利润-11,464,906.62元。

  (2)2010年11月,公司就厦门中也经贸有限公司拖欠公司货款一事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已胜诉但预计应收账款收回可能性较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474,964.98元作单项减值测试,本报告期计提80%的坏账准备,金额379,971.98元,至2011年6月末累计计提坏账准备474,964.98元,影响公司2011年上半年利润-379,971.98元。

  (3)控股子公司产成品、库存商品市场价格下跌,原值共计6,608,313.77元,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34,970.20元,影响公司2011年上半年利润-1,934,970.20元。

  上述上半年新增单独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影响公司利润合计-13,779,848.80元,影响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关于公司2011年上半年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关于公司2011年上半年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1—3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厦门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自2011年5月23日至6月10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一些问题进行了后续检查。公司于近日收到厦门证监局作出的《关于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1]1号,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公司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公司制定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制度》,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填写登记备案表。检查发现,对于控股子公司竞拍丹阳地块、出售湖南悦禧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等事项,公司存在未严格执行备案制度、遗漏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等问题。

  (二)信息披露

  1、2010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部分注释项目存在披露不完整的事项,如:其他货币资金未披露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对于2010年期末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票据,仅披露厦门信达外贸分公司的1.31亿元,对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相应金额未予披露;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中包含未到期的国内信用证,未单独列示国内信用证的金额。

  2、2010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注释个别项目披露不准确,如:3年以上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列示不正确;重大财务承诺事项中,抵押物——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十一层于2010年由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固定资产,抵押物类别仍披露为投资性房地产。

  (三)财务会计

  1、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

  (1)应收账款——上海洋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洋迪)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4921万元,账龄2-3年,已按40%计提坏账准备1968万元。截止2011年6月,上海洋迪无还款迹象。

  (2)应收账款——深圳市亿矿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亿矿)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3822万元,账龄2-3年,已按70%计提坏账准备2675万元。截止2011年6月,深圳亿矿无还款迹象。

  (3)预付账款——广西钟山县金易冶炼有限公司(简称广西金易)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5931万元。广西金易生产经营停滞,公司根据法院判决采取保全方式代保管广西金易价值近5000万元的存货存在折价销售的风险。该预付款项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条件,公司未将其调整为其他应收账款并相应计提坏账准备。

  2、个别会计处理不稳健

  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山和通达汽车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以下简称车行)租赁场地并自建房屋建筑物(无产权)作为经营场所。检查发现,车行房屋建筑物按一般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40年)计提折旧,与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在5-8年之间不匹配,且根据相关租赁合同,租赁场地是否能够续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上述房屋建筑物原值约4500万元按40年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不稳健。同时,公司未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租赁地上建筑无产权的情况。

  3、存货核算不符合公司会计政策

  公司在2010年年报中披露“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而制造业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信达光电)对归类为低值易耗品的模具按3年平均摊销,实际会计处理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不一致。

  (四)内部控制方面

  1、坏账准备计提数与决议金额不一致

  2011年4月,公司披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董事会同意信达光电对应收常州安普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客户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6万元,但信达光电实际计提坏账准备287万元。

  2、销售和资金往来内控不完善

  公司向部分客户销售产品时未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客户签收货物。另,公司与个别客户的资金往来中存在部分内部审批程序不够完善的情况。

  二、监管意见

  针对以上问题,厦门证监局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一)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范内幕交易。

  (二)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三)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等制度和规定的学习,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

  (四)审慎开展贸易或票据融资,规范资金往来审批程序,深刻分析大额贸易业务出现风险的原因,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贸易、资金、销售等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中所提出的问题,将在30日内针对这些问题作出详细说明,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向厦门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公司将及时披露整改报告内容。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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