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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11-017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8日向公司全体董事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召开五届六次董事会议通知,2011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由管大源董事长主持, 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是: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1年度中期实现税后利润11,008.94万元(未经审计),公司2011年度中期利润不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是: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管大源、李兆军、鲁永明、赵斌回避表决)。 四、公司修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的议案[详见巨潮咨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1、原《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中“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说明,经部门经理审查,并由董事会秘书审核,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修改为:“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公司及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外部信息使用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须经董事长同意,并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说明,经部门经理审查,并由董事会秘书审核,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2、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中“第十五条 公司向外部信息使用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须经董事长同意。” 修改为“第十五条 公司及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外部信息使用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须经董事长同意,并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说明,经部门经理审查,并由董事会秘书审核,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是: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11-018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8日向公司全体监事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召开五届六次监事会议通知,2011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六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莫斐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要求编制,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编制了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和成果;并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是: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8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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