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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1-010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8月18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在公司运营中心七楼会议室,并由董事长林聪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1年8月12日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茁先生和独立董事童锦治女士通过通讯(电话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1-011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8月18日在厦门市思明区龙昌路12号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1年8月12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1-012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51号”文《关于核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12,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4,000.00万元。截至2011年5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6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95.0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5,304.9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07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规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于2010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11年6月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新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清蒙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绣支行(以下合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分别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包含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且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扣除的发行费用190.93万元,包括:验资费4.00万元、信息披露费127.00万元、新股发行登记费用及上市初费57.73万元及招股说明书印刷费2.21万元。 注2、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133.79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转出。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及备案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等披露内容,根据市场及项目情况,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则公司将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累计251,337,866.54元,该投入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核。经2011年8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公司拟对截至2011年6月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251,337,866.54元进行置换。 该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并无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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