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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15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8月8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1年8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本次会议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饶陆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1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1年8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155;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一。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2011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目前已具备互感器等相关产品的研发能力,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资本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智能变电站等核心产品的发展,公司拟以人民币300万元向非关联自然人李建华先生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武汉和沐电气有限公司28%的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产出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须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8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56)。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总额为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57)。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1年9月6日(星期二) 下午14:00时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8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58)。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相应的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原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力设备、精密仪器、软件工程、系统维护;提供相应的咨询、技术、安装、维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0656号资格证书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现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力设备、仪器仪表、软件工程、系统维护;提供相应的咨询、技术、安装、维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0656号资格证书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15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300万元向非关联自然人李建华先生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武汉和沐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和沐”)28%的股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武汉和沐的股权。 一、交易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余宏伟先生、黄永皓先生及廖苇萍女士共同出资设立了武汉和沐电气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的形式出资人民币280万元,持有其28%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参股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41)。 经公司2011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同意以人民币300万元向非关联自然人李建华先生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武汉和沐28%的股权。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武汉和沐的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产出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须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本次交易构成“一般购买、出售”类别。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为李建华先生,中国国籍,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武汉和沐电气有限公司 (2)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宏伟 (3)注册时间:2009年11月12日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天门市仙北工业园 (6)经营范围:电力电子设备、互感器、传感器、电力软件、仪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提供相应的安装、咨询、代理、培训和服务。 (7)交易标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8)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武汉和沐28%的股权。 (9)本次股权转让,武汉和沐的其他股东放弃其拥有的优先购买权。 2、标的资产情况 (1)公司持有的武汉和沐28%的股权不存在被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性措施的情形,亦不存在设置质押、第三方权益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协议或约定等权利限制情形;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武汉和沐不存在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净利润中不存在包含较大比例的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3)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债权债务转让事宜,也不涉及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3、武汉和沐电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李建华先生经友好协商,共同拟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易李建华先生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定价依据:以武汉和沐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价格为基础,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成交金额:300万元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4、协议生效条件及日期: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次交易已经武汉和沐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资产转让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6、违约责任:对于协议各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其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7、争议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协议各方均有权向有关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已具备互感器等相关产品的研发能力,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本次股权转让将有利于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资本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智能变电站等核心产品的发展,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要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武汉和沐的股权;本次交易不存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其他同业竞争等情形。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获得一定的资金流入,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武汉和沐电气有限公司近一年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15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56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350,000.00元,扣除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8,939,217.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1,410,782.5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0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立信大华验字[2010]14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0,705,636.0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421,680,030.81元,其中:发生存款利息金额为人民币974,884.37元,以六个月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1、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六个月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如下:
2、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1年8月8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15,000万元全部如期归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在未来6个月,预计有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将总额为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具体使用计划为:分别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帐号:44201506600052512687)提取13,000万元;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帐号:11005458535708)提取6,000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南山区支行(帐号:100243111160010002)提取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是必要的, 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半年期借款利率(6.10%)、闲置募集资金6个月定期存单利率(3.30%)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近300万元。 3、公司承诺:(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该款项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3)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4)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 4、由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的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马秀敏、邓爱国、李少弘、王勇认为: 1、公司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在本次继续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还。 3、公司本次继续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同时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公司继续将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继续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三)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科陆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龚寒汀、方红华作为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科陆电子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且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同时已经科陆电子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科陆电子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平安证券同意科陆电子本次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15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11年9月6日下午14:00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9月6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9月5日—9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5日15:00至2011年9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1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五楼公司行政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2011年8月31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9月1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1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刊登在2011年7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2至议案4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刊登在2011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资料的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1年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B区五楼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1年9月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4)确认投票完成。 4、计票规则 (1)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包括对议案1至议案4的全部表决。如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议案1至议案4分项表决,以对总议案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4分项进行表决,后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则以对议案1至议案4的分项表决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 股权登记日持有科陆电子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 如某股东对议案4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00元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9月5日下午15:00至2011年9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五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26719528 传真:0755-26719679 联系人:文 静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和回执 附件一: 送 达 回 执 致: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11年9月6日(星期二)下午14:00举行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11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9月6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议案1至议案4,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回避票,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15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会议于2011年8月19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继续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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