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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07版)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半年度 单位: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半年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00,000,000.00 1,172,626,655.93 33,318,232.72 282,141,231.80 1,588,086,120.45 75,000,000.00 55,733,089.53 23,660,688.68 195,223,335.40 349,617,113.6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00,000,000.00 1,172,626,655.93 33,318,232.72 282,141,231.80 1,588,086,120.45 75,000,000.00 55,733,089.53 23,660,688.68 195,223,335.40 349,617,113.6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0,000,000.00 -60,000,000.00 -25,490,013.84 -25,490,013.84 25,000,000.00 1,116,893,566.40 9,657,544.04 86,917,896.40 1,238,469,006.84 (一)净利润 34,509,986.16 34,509,986.16 96,575,440.44 96,575,440.44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34,509,986.16 34,509,986.16 96,575,440.44 96,575,440.44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5,000,000.00 1,116,893,566.40 1,141,893,566.4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5,000,000.00 1,116,893,566.40 1,141,893,566.4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60,000,000.00 -60,000,000.00 9,657,544.04 -9,657,544.04 1.提取盈余公积 9,657,544.04 -9,657,544.0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60,000,000.00 -60,0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60,000,000.00 -60,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60,000,000.00 -60,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60,000,000.00 1,112,626,655.93 33,318,232.72 256,651,217.96 1,562,596,106.61 100,000,000.00 1,172,626,655.93 33,318,232.72 282,141,231.80 1,588,086,120.45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00,000,000.00 1,173,006,991.36 33,318,232.72 300,888,914.60 1,666,741.40 1,608,880,880.08 75,000,000.00 56,113,424.96 23,660,688.68 209,833,243.18 1,576,208.08 366,183,564.9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00,000,000.00 1,173,006,991.36 33,318,232.72 300,888,914.60 1,666,741.40 1,608,880,880.08 75,000,000.00 56,113,424.96 23,660,688.68 209,833,243.18 1,576,208.08 366,183,564.9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0,000,000.00 -58,433,258.60 -23,805,588.18 73,910,658.45 51,671,811.67 25,000,000.00 1,116,893,566.40 9,657,544.04 91,055,671.42 90,533.32 1,242,697,315.18 (一)净利润 36,194,411.82 -275,145.69 35,919,266.13 100,713,215.46 90,533.32 100,803,748.78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36,194,411.82 -275,145.69 35,919,266.13 100,713,215.46 90,533.32 100,803,748.7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566,741.40 74,185,804.14 75,752,545.54 25,000,000.00 1,116,893,566.40 1,141,893,566.4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75,852,545.54 75,852,545.54 25,000,000.00 1,116,893,566.40 1,141,893,566.4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1,566,741.40 -1,666,741.40 -100,000.00 (四)利润分配 -60,000,000.00 -60,000,000.00 9,657,544.04 -9,657,544.04 1.提取盈余公积 9,657,544.04 -9,657,544.0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60,000,000.00 -60,0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60,000,000.00 -60,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60,000,000.00 -60,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60,000,000.00 1,114,573,732.76 33,318,232.72 277,083,326.42 75,577,399.85 1,660,552,691.75 100,000,000.00 1,173,006,991.36 33,318,232.72 300,888,914.60 1,666,741.40 1,608,880,880.08 (上接D107版) 7、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仲汉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陈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姜正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季自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张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贲银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江树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郭健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李昌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王加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唐中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1、议案2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中。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2011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1 年9月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来信请寄: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241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5-83255333 传真号码:0515-83516755 联 系 人:卞宏群 通讯地址: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 邮政编码:224100 3、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22日 附: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 ■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投票说明: 1、议案一、议案二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当选董事或监事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6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2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监事候选人。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对应的空格内打“√”,则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4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95号文核准,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辉丰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8.6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验〔2010〕32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359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0 年11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2011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年产13,000吨农药制剂加工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苏省大丰海市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化学工业园片区,在公司现有厂区土地建设。该区域水电基础设施齐备,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公司已取得该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年产13,000吨农药制剂加工项目的项目选址为:项目位于大丰市新丰镇龙堤村,在公司现有老厂区空地建设,该区域水电基础设施齐备,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公司已取得该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辉丰股份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主要原因是: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地点面积相对较小,临近居民区,或将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瓶颈。2、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实施地点大丰海市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化学工业园片区,该区域为化工集中区,公用配套设施完备,且公司已取得该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该地,既能使公司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和优越的发展环境,也便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3、此次变更实施地点符合2010年8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农药产业政策》中的优化布局政策。4、本次拟变更的实施地点为公司生产事业二部所在地,实施变更后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也符合公司逐步实施公司生产事业一部搬迁的长远发展规划。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1、公司已取得该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不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方式也不变,募集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对项目实施进度影响不大;2、变更实施地点后,对公司后续的长远发展有积极正面的影响。3、由于公司该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需要重新立项和环评。有关评审等手续获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2、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发表以下保荐意见: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间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相同,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3、平安证券将持续关注辉丰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辉丰股份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辉丰股份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平安证券认为辉丰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平安证券对此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平安证券关于变更募投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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