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6 公司负责人陈继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裕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忠宝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2,606.47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1) 本期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设立及收购汽车4S店14家,合计出资9,863.94万元。 2) 本期控股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600万元受让其控股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出资120万元受让其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股权。 5.8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9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3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6.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6.5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物产元通进出口分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分公司)与日照中瑞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中瑞)买卖合同及货款纠纷 2008年5月,日照中瑞提出因向进出口分公司购买进口镍矿石对镍含量存在重大误解要求解除购买合同,并向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2009年12月31日进出口分公司已按照对案件预计损失的合理估计,计提了预计损失23,391,305.81元。2010年6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进出口分公司败诉,应向日照中瑞返还货款30,151,109.40元,日照中瑞向进出口分公司返还镍矿43,697.26吨。进出口分公司依法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驳回日照中瑞的全部诉请。2011年1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结果,驳回日照中瑞的诉讼请求。进出口分公司原存放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冻结款33,352,787.00元在2011年4 月27 日已收回。 2.宁波元通机电与浙江新盈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盈)买卖合同及货款纠纷宁波元通机电诉浙江新盈支付跌价保证金1200万及归还1000万债务的案件已于2009年宣判胜诉,宁波元通机电已于2009年10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债务人浙江新盈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人宁波盈展精密薄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展公司)与重组方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公司)正在进行债务重组,尚未执行完毕。 2011年3月22日,宁波元通机电与浙江新盈、盈展公司和银亿公司达成和解,各方约定由新盈公司和盈展公司自2011年起分期偿还21,522,667.91元,其中:2011年11月25日前还款5,380,700.00元,2012年5月25日前还款5,380,700.00元,2012年11月25日前还款5,380,700.00元。2013年11月25日前还款5,380,567.91元。银亿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截至2011年6月30日,宁波元通机电对上述欠款纠纷可能造成的损失已计提800万元坏账准备。鉴于上述债务和解协议尚未履行,宁波元通机电未冲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6.6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6.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6.6.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6.6.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 §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裕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忠宝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裕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忠宝 合并利润表 201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裕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忠宝 母公司利润表 201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裕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忠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裕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忠宝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裕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忠宝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陈继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裕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忠宝 (下转D102版)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2011 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