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8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21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1-00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50,210.7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1-005)。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14,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公司募集资金金额的10%, 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1-006)。

  九、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http://www.sse.com.cn。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公司董事长、总裁俞其兵先生辞去总裁一职。

  同意公司执行总裁葛文耀先生辞去执行总裁一职。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同意聘任葛文耀先生为公司总裁。

  葛文耀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漳州旗滨玻璃拟投资建设在线Low-E镀膜和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关于漳州旗滨玻璃拟投资建设在线Low-E镀膜和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的公告》(2011-00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河源旗滨硅业拟投资建设在线TCO镀膜生产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关于河源旗滨硅业拟投资建设在线TCO镀膜生产线的公告》(2011-00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董事会定于2011年9月7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1年9月7日(星期三)上午9点

  二、 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环岛路8号)

  三、 会议议题:

  1、 关于变更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 关于修改《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向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4、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 关于漳州旗滨玻璃拟投资建设在线Low-E镀膜和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的议案

  6、 关于河源旗滨硅业拟投资建设在线TCO镀膜生产线的议案

  四、 参加会议人员:

  1、凡是在2011年9月2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环岛路8号公司证券管理部;

  4、登记时间:2011年9月5日9时至16时。

  5、其他事项:

  联系人:严春娇、沈美丽

  联系电话:0596—5699660

  传真:0596-569966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葛文耀先生简历

  葛文耀,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毕业于武汉建材学院(现为武汉工业大学)工民建专业;1984年7月至1998年9月先后任职于杭州新型建材工业设计院、宁海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1998年9月至2008年2月历任宁海县建筑设计院院长、宁海建设局总工程师、宁海县兴海自来水投资发展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海水务集团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执行总裁。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后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1年9月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_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盖章): 股东帐号:

  出席人姓名:

  201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1-00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于2011年8月1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本次会议”)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8月21日(星期天)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 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永忠先生主持。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监事会同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北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3001503062052503179),用于存放公司700吨生产线在线LOW-E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3670101040007077),用于存放公司800t/d 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事会同意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北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140.4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140.4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本次置换未违反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50,210.7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决策程序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因此,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是合法、合规的。监事会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14,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六、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1、 公司董事会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对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没有异议。一致同意董事会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审议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1-00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河源旗滨硅业拟投资建设在线TCO镀膜生产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发展节能玻璃和太阳能光伏玻璃的战略规划,上市后,公司将逐步完善和提升在线TCO(透明导电氧化物)镀膜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水平,不断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鉴此,公司拟在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投资1条800t/d在线TCO镀膜生产线。

  本投资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投资概述

  为满足市场对在线TCO镀膜玻璃的需求,公司拟在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投资1条800t/d在线TCO镀膜生产线,利用当地丰富的超白硅砂资源,致力于建设高质量的镀膜生产线生产在线TCO镀膜产品,以响应国家对太阳能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建筑物节能要求,使公司发展成为光伏新材料的领军企业。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下称“河源旗滨硅业”)

  注册地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

  法定代表人:俞其兵

  经营范围:硅产品生产、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河源旗滨硅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 万元。截至2011年6月30 日,河源旗滨硅业净资产9,720.39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持有河源旗滨硅业100%股权。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800t/d在线TCO镀膜生产线

  项目地点:拟定于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

  四、投资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线TCO镀膜生产线及配套的原料和公用工程。

  本项目为日熔化能力800t的在线TCO镀膜生产线。非冷修年产TCO镀膜产品600万平方米, TCO镀膜基材为346.4万重箱,平均年产TCO镀膜产品为600万平方米,TCO镀膜基材332.0万重箱。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8,852.16万元人民币(含外汇2,082.436万美元)。

  五、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国民经济和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及出口的增加,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国内光伏新材料将面临旺盛的市场需求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本项目为优质在线TCO镀膜生产线,采用国外先进的在线镀膜玻璃生产技术及国内的新技术、新工艺。并且公司拥有多年先进成熟的浮法玻璃生产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国外同类企业的生产标准,本项目产品在技术和质量上具有较强的保证。

  优质在线TCO镀膜产品,全球只有少数几个公司能生产同类产品,本项目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本项目完全符合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促进平板玻璃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符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也符合当地的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具有优越的资源条件和优良的外部环境,项目的实施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1-00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6,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5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094.5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105.47万元,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136,965.05万元超募资金9,140.4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1】第0102026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于2011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14,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并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公司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由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的?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将人民币1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是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决策程序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因此,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是合法、合规的。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认为:

  1、旗滨集团将14,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产生有益影响。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6个月。

  4、旗滨集团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中投证券同意旗滨集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将14,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一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投证券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5、中审国际《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1-003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北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情况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北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3001503062052503179),用于存放公司700吨生产线在线LOW-E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3670101040007077),用于存放公司800t/d 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

  二、公司、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中投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中投证券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中投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中投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中投证券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中投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贾佑龙、郑佑长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投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中投证券。

  六、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中投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投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三方监管协议的效力。

  八、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中投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中投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中投证券发现公司、开户银行未按约定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三方监管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中投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1-004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6,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5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094.5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105.47万元,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136,965.05万元超募资金9,140.4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1】第0102026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9,140.4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以9,140.42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按贷款期限和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一年可减少约720万元利息支出,相对在专户存储可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本方案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9,140.42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因此,公司使用该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9,140.42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140.4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140.4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投证券认为:

  旗滨集团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中投证券同意旗滨集团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将超募资金9,140.4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一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投证券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5、中审国际《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1-00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6,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5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094.5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105.47万元,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136,965.05万元超募资金9,140.4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1】第0102026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具体置换方案

  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800t/d 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现募集资金已到位, 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84,235.47万元对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中审国际已于2011年8月18日出具了中审国际鉴字[2011]01020233号《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800t/d 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项目情况出具了鉴证意见。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说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0,210.7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师、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会计师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聘请中审国际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中审国际出具了中审国际鉴字[2011]01020233号《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二)独立董事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中审国际出具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国际鉴字[2011]01020233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800t/d 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截至2011年8月18日,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入该项目的金额为50,210.76万元,系支付的设备款、工程款等,与实际情况相符。

  2、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认为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预先投入数额已经中审国际专项审核,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50,210.7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公司监事会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本次置换未违反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50,210.7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旗滨集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并出具专项报告;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中投证券同意旗滨集团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一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投证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5、中审国际《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1-00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漳州旗滨玻璃拟投资建设

  在线Low-E镀膜和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发展节能玻璃和太阳能光伏玻璃的战略规划,上市后,公司将逐步完善和提升以在线LOW-E镀膜玻璃、超白光伏玻璃基片、在线TCO镀膜玻璃为代表的节能玻璃和太阳能光伏玻璃的研发和制造水平,不断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鉴此,公司拟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投资2条600t/d在线Low-E镀膜生产线和2条800t/d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

  本投资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投资概述

  为满足市场对在线Low-E镀膜玻璃和超白光伏基片的需求,公司拟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投资2条600t/d在线Low-E镀膜生产线和2条800t/d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利用当地丰富的硅砂资源,致力于建设高质量的浮法玻璃生产线生产在线Low-E镀膜玻璃和低铁高透过工业玻璃,以响应国家对节能和太阳能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快推进东山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园的发展,使公司发展成为中国玻璃行业的大型企业。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下称“漳州旗滨玻璃”)

  注册地址: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法定代表人:俞其兵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玻璃及制品和其他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相关原辅材料

  漳州旗滨玻璃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 万元。截至2011年6月30日,漳州旗滨玻璃净资产6.77亿元(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漳州旗滨玻璃100%股权,公司一届五次董事会拟对漳州旗滨玻璃增资8.42亿元,增资后漳州旗滨玻璃的净资产为15.19亿元(未经审计)。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2条600t/d在线Low-E镀膜生产线和2条800t/d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

  项目地点:拟定于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园

  四、投资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2条日熔化能力600t和2条日熔化能力800t的玻璃生产线,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第一期建设1条600t/d在线Low-E镀膜生产线和1条800t/d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5线和6线),计划在2012年年底前完成;第二期建设1条600t/d在线Low-E镀膜生产线和1条800t/d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7线和8线),计划2014年年底前完成。

  本项目非冷修年年产Low-E玻璃1000万平方米,高白玻璃为494.6万重箱,超白玻璃为992.8万重箱,平均年产Low-E玻璃1000万平方米,高白玻璃为474.2万重箱,超白玻璃964.0万重箱。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9,457.47万元人民币(含外汇3,689.654万美元)。

  五、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国民经济和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及出口的增加,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国内玻璃工业将面临旺盛的市场需求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本项目为优质在线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及优质超白光伏玻璃基片生产线,采用先进的在线镀膜玻璃生产技术及新技术、新工艺。并且公司拥有多年先进成熟的浮法玻璃生产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国外同类企业的生产标准,本项目产品在技术和质量上具有较强的保证。

  优质在线Low-E镀膜玻璃及优质超白光伏玻璃基片,全球只有少数几个公司能生产同类产品,本项目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本项目完全符合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促进平板玻璃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符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也符合当地的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具有优越的资源条件和优良的外部环境,项目的实施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21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6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信息披露
   第A005版:深 港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环 球
   第A009版:信息披露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专 题
   第B003版:综 合
   第B004版:公 司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专 题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C009版:数 据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第D065版:信息披露
   第D066版:信息披露
   第D067版:信息披露
   第D068版:信息披露
   第D069版:信息披露
   第D070版:信息披露
   第D071版:信息披露
   第D072版:信息披露
   第D073版:信息披露
   第D074版:信息披露
   第D075版:信息披露
   第D076版:信息披露
   第D077版:信息披露
   第D078版:信息披露
   第D079版:信息披露
   第D080版:信息披露
   第D081版:信息披露
   第D082版:信息披露
   第D083版:信息披露
   第D084版:信息披露
   第D085版:信息披露
   第D086版:信息披露
   第D087版:信息披露
   第D088版:信息披露
   第D089版:信息披露
   第D090版:信息披露
   第D091版:信息披露
   第D092版:信息披露
   第D093版:信息披露
   第D094版:信息披露
   第D095版:信息披露
   第D096版:信息披露
   第D097版:信息披露
   第D098版:信息披露
   第D099版:信息披露
   第D101版:信息披露
   第D102版:信息披露
   第D103版:信息披露
   第D104版:信息披露
   第D105版:信息披露
   第D106版:信息披露
   第D107版:信息披露
   第D108版:信息披露
   第D109版:信息披露
   第D110版:信息披露
   第D111版:信息披露
   第D112版:信息披露
   第D113版:信息披露
   第D114版:信息披露
   第D115版:信息披露
   第D116版:信息披露
   第D117版:信息披露
   第D118版:信息披露
   第D119版:信息披露
   第D120版:信息披露
   第D121版:信息披露
   第D122版:信息披露
   第D123版:信息披露
   第D124版:信息披露
   第D125版:信息披露
   第T001版:T叠特刊:转型之道
   第T002版:特刊:转型之道
   第T003版:特刊:转型之道
   第T004版:特刊:转型之道
   第T005版:特刊:转型之道
   第T006版:特刊:转型之道
   第T007版:特刊:转型之道
   第T008版:特刊:转型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