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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A11版) 十、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化纤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姜岩峰、陈敏、王玉林予以回避表决。 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目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80,588,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1%,由于化纤集团承诺以不低于15,000万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增发的股份,有可能导致本次非公开增发实施完毕后,化纤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比重超过30%,有可能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竹浆纤维生产体系,扩大公司在竹浆纤维领域的竞争优势,有利于实现公司从常规粘胶纤维产品向新型粘胶纤维产品转型,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并且化纤集团承诺若因认购本次非公增发股份导致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化纤集团自本次非公开增发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化纤集团若因认购本次非公增发股份导致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如下: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具体发行对象的选择等具体事宜; 2、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和有关文件; 3、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及股权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相关申报、发行、上市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上市事宜; 7、 如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8、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9、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于2011年9月16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化纤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7、《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对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9、《关于同意化纤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0、《关于设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1-35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5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8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11人。会议由董事长王进军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说明》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进军、宋德武、姜俊周、唐家维、郭峰予以回避表决。 2011年6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拟对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 1、对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的调整 由于市场形势发生变化,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增发的顺利实施,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奠定良好基础,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1年6月25日,调整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1年8月23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对化纤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的调整 由于竹浆纤维市场前景良好,同时为了保证公司非公开增发的顺利实施,支持公司转型,化纤集团与公司协商,拟调整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 调整前: 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承诺以不低于15,000万元且不高于25,000万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调整后: 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承诺以不低于15,000万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对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的调整 由于竹浆纤维市场前景良好,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竹浆纤维领域的竞争力,不断完善公司竹浆纤维生产体系,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公司与四川天竹其他股东友好协商,其他股东同意公司单独对四川天竹进行增资,资金用于“年产9.5万吨竹纤维浆粕搬迁升级技改项目”的建设,为了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进行调整。 调整前: 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133,526.60万元,按轻重缓急顺序,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调整后: 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133,404.88万元,按轻重缓急顺序,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的条件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条件的各项规定,同意在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向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提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进军、宋德武、姜俊周、唐家维、郭峰予以回避表决。 2011年6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拟对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如下: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须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在通过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实施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股票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0,000万股(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1年8月23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5.36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化纤集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报价,按照与其他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化纤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其他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等合法投资者。其中,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承诺以不低于15,000万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化纤集团除外)单独或/和其一致行动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6,00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133,404.88万元,按轻重缓急顺序,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项目需要决定项目的投资次序和投资金额。 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为把握市场机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化纤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调整后的方案需要重新取得吉林省国资委的批准。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还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由于该议案涉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进军、宋德武、姜俊周、唐家维、郭峰予以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化纤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促进公司的发展转型,2011年8月22日,化纤集团与公司重新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以取代2011年6月24日签订《股份认购合同》。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进军、宋德武、姜俊周、唐家维、郭峰予以回避表决。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进军、宋德武、姜俊周、唐家维、郭峰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准专审字[2011]2068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由于竹浆纤维市场前景良好,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竹浆纤维领域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公司与四川天竹其他股东友好协商,其他股东同意公司单独对四川天竹进行增资,公司与四川天竹及其他股东签署增资框架协议,约定使用本次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中不超过98,504.88万元对四川天竹增资,用于“年产9.5万吨竹纤维浆粕搬迁升级技改项目”的建设。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化纤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进军、宋德武、姜俊周、唐家维、郭峰予以回避表决。 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目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80,588,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1%,由于化纤集团承诺以不低于15,000万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增发的股份,有可能导致本次非公开增发实施完毕后,化纤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比重超过30%,有可能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竹浆纤维生产体系,扩大公司在竹浆纤维领域的竞争优势,有利于实现公司从常规粘胶纤维产品向新型粘胶纤维产品转型,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并且化纤集团承诺若因认购本次非公增发股份导致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化纤集团自本次非公开增发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化纤集团若因认购本次非公增发股份导致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如下: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具体发行对象的选择等具体事宜; 2、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和有关文件; 3、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及股权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相关申报、发行、上市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上市事宜; 7、 如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8、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9、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1年9月16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化纤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7、《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对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9、《关于同意化纤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0、《关于设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2日
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的意见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公司)拟向包括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化纤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由于市场形势发生变化,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增发的顺利实施,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奠定良好基础,董事会对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促进公司的发展转型。同时,吉林化纤与化纤集团重新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以取代2011年6月24日双方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因此,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前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就该等关联交易事项亦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十分必要且切实可行;吉林化纤已与化纤集团重新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以取代2011年6月24日双方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合同的形式、内容与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化纤集团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后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李万良、夏令敏、李光民、徐铁君 2011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1-42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9月16日下午14:00 ,会议签到时间:13:30-14:0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下午15:00至2011年9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三、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2011年9月9日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铭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1)发行方式 (2)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3)本次股票发行数量 (4)本次股票发行的定价方式 (5)发行对象 (6)认购方式 (7)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9)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10)上市地点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审议《关于化纤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对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同意化纤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设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2、3、5、6、9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请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1年9月16日上午9:30起。 (三)登记地点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处和公司七楼会议室。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0420”;投票简称为“吉纤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注:对于总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对于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15:00 至2011 年9月1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八、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432-63502452,0432-63502331 传真:0432-63502329 联系地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处 邮编:132115 联系人:徐建国、王秋红 (二)会议费用 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1-39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四川天竹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资概述 2011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了加快推进公司由常规粘胶纤维产品向新型粘胶纤维产品的转型,经公司与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宜宾中元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充分友好协商,同意公司利用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中不超过98,504.88万的现金对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竹)进行增资,用于“年产9.5万吨竹纤维浆粕搬迁升级技改项目”的建设,不足部分另行筹集。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宜宾中元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放弃同比例增资的权利。本次增资价格以经评估确认的四川天竹净资产值确定,评估基准日为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前一个季度的最后一日。本次增资尚需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四川天竹简介 四川天竹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本为15,691万元,住所为宜宾市下江北马鞍石,是我国重要的竹浆粕生产企业,是公司竹浆纤维生产体系最基础最重要的环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天竹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准审字[2011]2080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四川天竹总资产为23,758.99万元,净资产为18,986.36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342.11万元,实现净利润1,981.08万元。 三、年产9.5万吨竹纤维浆粕搬迁升级技改项目简介 目前,四川天竹是我国重要的竹浆粕生产企业,其厂址坐落于四川省宜宾市长江北岸临港经济区内。根据《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4-2020)、《宜宾市工业集中区规划布局》(宜府发(2007)42号文),临港经济区功能主要定位为城市居住、金融科研、港口物流、商贸及现代服务业。因此,宜宾市政府要求四川天竹搬迁至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内,并对四川天竹搬迁改造项目提供了包括搬迁补偿、土地出让和税收优惠等政策优惠措施。 年产9.5万吨竹纤维浆粕搬迁升级技改项目所选新厂址位于宜宾市下游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项目所在地江安县是一个农业大县,竹资源丰富,交通条件便利。四川天竹搬迁到江安后,生产所需的竹料完全可以在江安县获得。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竹浆纤维领域的领先地位。同时,本次搬迁改造还将帮助四川天竹解决长期以来困扰企业发展的空间、设备、环保等限制,为其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年产9.5万吨竹纤维浆粕搬迁升级技改项目总投资为98,504.8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94,945.6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559.19万元。 目前,该项目已经取得备案批复、环评批复和项目建设所需土地。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影响 本次增资不仅为竹浆粕、竹浆纤维一体化项目的子项目“年产9.5万吨竹纤维浆粕搬迁升级技改项目”提供资金保证,同时也扩大了公司对四川天竹的控制力,有利于公司竹浆粕、竹浆纤维一体化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竹浆纤维生产体系,扩大公司在竹浆纤维领域的竞争优势,为公司由常规粘胶纤维产品向新型粘胶纤维产品转型提供保障。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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