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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1)033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补充议案》。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海平先生、王华方先生和叶静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11年4月26日公告。我们对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10、募集资金投向”的内容进行了补充。除此之外,发行方案其他内容没有发生变化。 原方案公告内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65,880万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的顺序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若已使用了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银行贷款或已投入自有资金。如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方案内容更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为65,880万元,截至2011年4月2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2,134.74万元,占总投资预算的3.24%。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已预先投入的2,134.74万元从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中扣除,扣除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63,745.26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575.26万元(募集资金总额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等预计1,830万元的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的顺序投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后、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若已使用了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银行贷款或已投入自有资金。如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海平先生、王华方先生和叶静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4月26日公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10、募集资金投向”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因此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相关事项相应进行了补充。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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