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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1-011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8月21日上午10点-12点 2、召开地点: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星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有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共51,751,8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0,000,000股的64.6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751,899股,占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公司章程》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议案》。 增补王金本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同意51,751,899股,占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11年7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恒大高新2011-006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胡海若、罗小平 结论意见: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和《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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