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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201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08-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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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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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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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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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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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③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7月23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7月23日至2011年6月30日)

  ■

  注:1.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7月23日)至2012年8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类资产比例60-95%,非股票类资产比例5-4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09年1月23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7月23日)至2012年8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75%×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MSCI中国A股指数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已计入指数收益率的计算中)。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1月16日正式成立。公司由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上海。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共管理9只开放式基金: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5月23日成立)、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9月27日成立)、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4月9日成立)、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7月23日成立)、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12月3日成立)、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6月24日成立)、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12月11日成立)、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6月8日成立)和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12月8日成立)。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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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公告刘辉先生或冯烜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公告冯烜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3.证券从业年限为证券投资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1年上半年度,本基金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本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交易,未发现本基金有重大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投资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上半年沪深300指数下跌了2.69%,其中一季度上涨3.04%,二季度下跌5.56%,市场波动较大。虽然市场出现了下跌,但是板块表现差异较大。其中建材,食品饮料,钢铁,煤炭,地产等周期品涨幅居前,而商业,医药,TMT等在2010年表现十分突出的行业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跌,市场表现分化明显。

  今年以来中国经济一直在矛盾中徘徊发展。由于受到海外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粮食、猪肉价格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提升等综合因素影响,上半年通胀压力较大,6月通胀率创下6.4%的年内新高。对此央行采取了相对偏紧的货币政策,上半年两次提高存贷款利率,并且六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市场流动性明显收紧。

  一季度市场先跌后涨,沪深300 最终实现了3.04%的上涨。其中1 月份,整个市场受宏观紧缩预期影响,经历了深幅调整。而后高铁板块异军突起,以及后来的钢铁、水泥、金融、地产以及家电行业出现了大幅上涨。在一季度的前半段,我们配置了防御性的品种,2 月份增持了汽车股,3 月份开始我们大幅增持了水泥、工程机械以及银行。

  二季度A 股市场整体表现不好,沪深300 跌幅为-5.56%。市场对于宏观经济的下滑表现出了极大的悲观情绪,认为中国经济将会出现二次探底以及上市公司盈利将会持续向下调整,因此市场出现了较大的向下调整。基金在4、5 月份重点配置了防御性板块,如银行,食品饮料,6 月份我们在力求保持组合适度均衡的条件下,逐步开始增加了进攻性行业的配置力度,如水泥行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1年上半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4.85%,同其业绩比较基准变动幅度为-1.98%,本基金落后比较基准2.8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对于市场相对较为乐观。进入三季度,宏观方面来看,经济进一步下滑的趋势仍在延续,在CPI还在创新高的背景下,流动性还将会维持适度从紧的态势。然而,从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估值来看,已经基本接近底部区域,盈利预测进一步下调的空间有限。因此,我们判断市场已经是在底部区域运行,结合市场对于政策微调的预期,我们对于三季度的市场环境相对乐观。

  而在四季度,预计伴随着CPI的高位回落,市场流动性有可能会出现阶段性的放松,进而催生出较为明显的投资机会,预计届时优秀的成长股可能会在经历前期估值泡沫的充分释放后,能够再次成为市场看好的投资方向之一。

  总体来看,我们认为2011年下半年可能存在的投资机会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家要求各地保障房建设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将会拉动如水泥、工程机械的需求,对此我们将会继续保持重点关注。其次,对于消费板块我们依然较为看好,尤其是受益于消费升级后端新趋势的品种,比如对于户外以及家纺等产品需求的持续增长,我们将在其中寻找新的投资机会。最后,我们对于十二五规划中重点提及的新兴产业也将加大研究和投资的力度,在经历前期股价的调整后,那些业绩出色,管理能力突出的优势企业也将纳入我们的视野。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及时、准确、公正、合理地进行基金份额净值计价,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针对基金估值流程制订《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品种估值小组议事规则》,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正式实施。

  根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品种估值小组议事规则》:

  1. 公司特设投资品种估值小组作为公司基金估值的主要决策机关。投资品种估值小组负责提出估值意见、提供和评估估值技术、执行估值决策等工作。投资品种估值小组的组成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督察长、首席运营官、基金投资总监、基金运营总监、产品开发总监、特别项目部总监和风险控制经理以及列席投资品种估值小组会议的公司其他相关人员。上述成员均持有中国基金业从业资格,在各自专业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行业经历和专业经验,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2. 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工作主要在以下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基金投资部、基金运营部、产品开发部和和风险控制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展开工作,其中:

  一、基金运营部

  (1). 及时发现和报告估值被歪曲、有失公允情况,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提出调整方法、改进措施,报经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审批同意后,执行投资品种估值小组的决定。

  (2). 除非产生需要更新估值政策或程序情形并经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同意,应严格执行已确定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3). 公司管理的基金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提请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对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进行估值。

  二、基金投资部

  基金经理及时发现和报告估值被歪曲、有失公允情况,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估值决策。

  三、产品开发部

  产品开发部在估值模型发生重大变更时,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风险控制部

  根据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披露与基金估值有关的信息;检查和监督公司关于估值各项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定期不定期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报告公司相关部门执行估值政策和程序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投资品种估值时应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并对进一步完善估值内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督察长

  监督和检查公司关于估值各项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提交对估值议案的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

  (1). 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定期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对估值模型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下,应及时修订本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须经过本公司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如果基金准备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或者有其他重大或突发性相关估值事项发生时,应召开临时会议,或者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列席参加公司风控委员会会议,通过公司风控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通过上述估值事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目前没有进行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方面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 1.2525 元,基金份额总额 90,070,395.40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杨小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选进,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洋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8]408号文)批准,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6月16日至2008年7月18日募集,募集资金总额336,239,219.81元,手续费1,445,745.57元,利息转份额80,413.99元,募集规模为334,873,888.23份。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KPMG-B(2008)CR No.0054号验资报告。本基金已在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8 年7 月23 日获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08]315 号),基金合同于2008年7月23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主要包括:股票(A 股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其他种类和其他市场的股票)、债券(包括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市场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与可转换债等)、短期金融工具(包括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短期融资券等)、现金资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随着投资人目标期限的临近和根据中国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逐年适时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类资产、非股票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同时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X * MSCI 中国A 股指数收益率 +(1-X)*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自2026年9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本基金的逐年资产配置和业绩比较基准所用的X值如下表所示:

  ■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 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10]5号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版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的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1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1月1日至2011 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财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2010 年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无重大会计差错发生。

  6.4.6 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7]84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算个人所得税。

  (5) 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买卖A股、B股股权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按照0.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7年5月30日起,该税率上调至0.3%。自2008年4月24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0.3%降至0.1%。自2008年9月19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即仅对卖出A股、B股和股权按0.1%的税率征收。

  (6)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4.7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①山西证券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山西信托共同受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控制。

  ②中德证券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山西信托共同受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控制。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此类交易。

  6.4.8.1.3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此类交易。

  6.4.8.1.4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此类交易。

  6.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股票交易佣金计提标准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清算库中买(卖)经手费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

  上述交易佣金比率均在合理商业条款范围内收取,并符合行业标准。

  根据《证券研究服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交易专用交易单元进行股票和债券交易的同时,还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证券研究综合服务。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过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持有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注: 本基金通过“建设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1年06月30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747,443.90 元 (2010年6月30日:人民币 89,321.22 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期间,本基金在承销期内未参与投资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止2011年06月30日,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止2011年06月30日,本基金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2011年06月30日,本基金无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2011年06月30日,本基金无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允价值:

  (a)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下表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2011年06月30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以相同的资产或负债于活跃市场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未经调整);

  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以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经必要调整后确定;

  第三层次: 由于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公允价值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均类为第一个层次。

  本基金

  第一层次

  资产

  交易性债券投资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101,197,459.89

  合计 101,197,459.89

  2011年,本基金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并未发生改变。

  2011年,上述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所属层次在三个层次之间并无重大的变动。

  除6.4.14(a)披露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外,本基金其他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接近公允价值。

  长期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以及我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的相关估值规定,经我公司估值委员会决议,自2011年2月1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汇丰晋信2026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品种——“上海汽车”、“华域汽车”进行估值,直至其复牌。

  自2011年4月6日起,“上海汽车”、“华域汽车”复牌恢复交易,其交易特征已经体现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日终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注:本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及“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根据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于2011年5月27日公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信息披露存在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决定给予五粮液及相关责任人罚款和警告的处罚,同时,五粮液表示其进行了认真整改并采取了相关措施。本公司认为,上述处罚未发现对五粮液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本基金对五粮液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本公司规定。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中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流通受限的股票。

  7.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此处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1年3月19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聘任刘辉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冯烜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1年5月11日,经股东会审议批准,Mark McCombe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由John Flint先生继任本公司董事;李选进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由Joanna Munro女士继任本公司董事。

  2011年7月23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聘任王立荣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未发生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2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115号)。解聘罗中涛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职务。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月31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李春信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自本基金募集以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一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报告期内新增交易单元为

  1)中信证券上海交易单元 25571;

  2)中金公司深圳交易单元 391127;

  3)国信证券深圳交易单元 391100;

  4)国信证券上海交易单元 25608;

  5)光大证券上海交易单元 25529;

  6)安信证券上海交易单元 24386;

  ②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a.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过去三年未有任何违规经营记录;

  c.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研究服务支持;

  d.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研究流程严谨清晰,能满足基金操作的高度保密要求;

  e.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资讯服务。

  2) 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证券公司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a.研究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b.提供研究服务的主动性;

  c.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

  d.其他可评价的考核标准。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时间段 股票类资产比例% X值(%) (1-X )值(%)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12/8/31 60-95 75 25

2012/9/1-2016/8/31 50-80 65 35

2016/9/1-2021/8/31 30-65 45 55

2021/9/1-2026/8/31 10-40 2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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