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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股2011-054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方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23日(星期二)上午8:30时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8月22日—8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22日下午3:00至2011年8月23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12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7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4,593,395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3,797,102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796,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84,512,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83%;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6%;弃权为5,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1%。 议案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预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484,04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88%;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6%;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96%。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5,500万股(含15,5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上述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484,04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88%;反对80,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7%;弃权为463,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95%。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并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484,04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88%;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6%;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96%。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上述范围以内,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484,050,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88%;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6%;弃权为467,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96%。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的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1年8月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27.9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上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484,04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88%;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6%;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96%。 6、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484,04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88%;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6%;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96%。 7、上市地点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484,04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88%;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6%;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96%。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上述项目中,除10万吨铜项目已投入14.23亿元外,其他项目均没有投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后、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预计募集资金量,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其他方法予以解决。 表决结果为: A、10万吨铜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484,04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88%;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6%;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96%。 B、卡房分矿采矿权及相关采选资产收购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22,46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7.637%;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327%;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036%。审议该收购项目时,公司3名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C、10万吨铅项目、10万吨铜项目配套土地使用权收购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22,46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7.637%;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327%;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036%。审议该收购项目时,公司3名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D、个旧矿区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484,04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88%;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6%;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96%。 E、偿还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484,04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88%;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6%;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96%。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484,04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88%;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6%;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96%。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报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各项子方案需逐项表决。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484,04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88%;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6%;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96%。 议案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4,04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88%;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6%;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96%。 议案四:《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84,04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88%;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6%;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96%。 议案五:《关于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2,46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7.637%;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327%;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036%。审议该预案时,公司3名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议案六:《关于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合同主要内容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2,46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7.637%;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327%;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036%。审议该预案时,公司3名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议案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4,04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88%;反对7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6%;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96%。 议案八:《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84,036,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85%;反对8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18%;弃权为46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王晓东律师、李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3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洪忠先生、监事普书明先生、监事浦承尧先生等三名监事联名提议,本公司于2011年8月22日(星期一)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2011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 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五名监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股东监事变更的预案》的议案。 监事孟锡荣先生因工作变动的原因,提出辞去股东监事的职务,公司监事会拟同意其辞职的请求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经股东单位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杨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定)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杨洲先生简历 杨洲,男,汉族,大专文化,1959年12月出生,云南省石屏县人。1977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政工师。历任云锡马拉格锡矿团委副书记、云锡第一冶炼厂、云锡个旧冶炼厂任一般干部、党支部副书记、书记,车间主任,厂长助理,云锡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云锡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党委书记,2011年11月至今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杨洲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董事长雷毅先生、副董事长高文翔先生、董事兰旭先生、董事杨奕敏女士、董事皇甫智伟先生等五名董事联名提议,本公司于2011年8月22日(星期一)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201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11票,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拟对现有内部管理机构进行优化设置: 一、新设立部门:后勤事务部、设备能源部、科技部和保卫部。 二、更名部门:公司原法律事务室更名为法律事务部。 三、撤销部门:经销部。 四、今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部分调整,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决定。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11票,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李霞女士因工作变动的原因,本人提出辞呈,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期内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同意其辞职请求。李霞女士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董事长雷毅先生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李宜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2013年11月)止。(李宜华先生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11票,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根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总经理皇甫智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白坤先生、赵健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2013年11月)止。(白坤先生、赵健光先生简历附后)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李宜华先生简历 李宜华,男,汉族,197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南省湘潭人,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学学士和法学学士(本科双学士学位),拥有董事会秘书资格、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经济师资格等。2001年7月毕业后在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法律事务部工作;2004年2月起在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发展部工作,历任法律事务主管、副部长、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12月起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发展部副主任。李宜华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 白坤先生简历 白坤,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云南建水县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81年8月参加工作,采矿工程师。历任云锡马矿凹塘采选厂生产办副主任,云锡马矿生产办副主任,云锡马拉格矿、云锡个旧采选厂、云锡股份有限公司采选分公司生产办主任,云锡股份有限公司采选分公司经理助理兼生产技术部主任,云锡股份有限公司采选分公司副经理,云锡股份有限公司采选分公司经理,2011年5月至今云锡集团(控股)公司企业管理部副主任,云锡集团公司公司生产管理处处长,个旧有色冶化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白坤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 赵健光先生简历 赵健光,男,汉族,1955年10月出生,云南省师宗县人,中共党员,大学专科,1977年10月参加工作,政工师职称。历任云锡松矿二坑工会主席、党总支书记,云锡松矿第一采选厂任书记、厂长,云锡松矿三发公司总经理,云锡松矿劳资科科长,云锡松矿党政办主任、矿长助理,云锡个旧采选厂副厂长,云锡集团公司关闭破产办公室副主任,云锡集团公司行政处、房产处、农业处处长,一产办主任,云锡广元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8月至今在云锡广元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云锡古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赵健光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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