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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9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保证各子分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2011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合营公司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审议通过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公司合营子公司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申请金额为壹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行申请金额为壹仟八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因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故该项担保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洪钟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美元116万元

南通海声系公司之合营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原名南通奥斯特电子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办理完毕名称变更手续,现持有注册号为32068340000349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公司持有南通海声50%的股份。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电解电容器。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9,356,944.79元,总负债50,876,702.4元,净资产8,480,242.39元,资产负债率85.71%;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236,680.05元,较上年同期的64,707,876.57元增长104.40%;201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059,969.39元,较上年同期的1,251,016.35元增长224.53%(以上数据已经南通恒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贰仟八百万元整人民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因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行申请合计金额为贰仟八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董事会认为,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现因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故该项担保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次担保事项,因海声公司另一持有50%股权的张咏民先生系香港投资人,办理该事项操作较繁琐、时间较长,故未能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同时,为防范本次担保风险,公司与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 南通海声承诺以其28,265,499.91元应收账款为本次担保提供质押担保,且此应收账款无坏账情况均为第三方应收账款不存在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成志明先生、秦霞女士和林素芬女士对以上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合营公司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申请金额为壹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行申请金额为壹仟八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次担保有利于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且南通海声承诺以其28,265,499.91元应收账款为本次担保提供质押担保,故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上述担保已经江海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独立意见予以认可,上述事项尚需经江海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江海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2、江海股份为其合营子公司南通海声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江海股份为其合营子公司南通海声提供担保的行为未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江海股份拟进行的上述担保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1年8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其中:为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0万元,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万元),占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75%。上述对外担保余额均为公司为合营子公司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另外,公司于2011年4月14日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为合营公司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南通虹桥支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截至目前南通海声电子有限公司尚未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由于江苏银行南通虹桥支行资金指标较为紧张,南通海声自向江苏银行南通虹桥支行取得综合授信额度以来一直未能取得贷款,因此南通海声承诺未来将不再向江苏银行南通虹桥支行申请支用该笔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义务亦不再发生,且该1,000万元未包涵公司截止2011年8月24日担保额累计。

公司及其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合营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0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29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0.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2,000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179.1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7,820.8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0)08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尚剩余34,774.31万元。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组建“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生产线,主要生产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

2. 设立全资子公司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1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 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筹),由江海股份全资投资设立。该公司位于江苏省通州经济开发区,计划组建10条高压薄膜电容器生产线,形成年产100万只的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该项目的建设期为30个月。

四、资金投向

经测算,本项目建设投资为20000万元,具体见下表。

按工程内容划分投资表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万元)占总投资( % )备注
建筑工程费345017.25固定资产投资
设备购置费954647.73
其他工程和费用13006.50
土地305215.26无形资产投资
流动资金265213.26 
合计20000100.00 

五、效益分析:

经初步测算,本项目计算期平均税后利润6641万元,销售利润率14%,销售毛利率29%,总投资利润率为32%;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2.63年,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3.08年,投资回收期较短。

1、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结束后,预计形成年产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100万只的生产能力,新增销售5.65亿元,实现年平均税后利润6,641万元。(上述经济效益预测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2、社会效益

项目的成果开发,有助于带动我国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学科的发展,推动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技术及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技术的发展,推动国家节能技术优先推广的重点项目变频调速电机、节能型逆变产品性能的提高,缩小整机体积,提高竞争力,同时对进一步提高我国电容器行业的整体水平和产品档次,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本地区人口就业增加382人。

3、综合效益

该项目实施后能进一步增强江海股份的市场竞争能力,充分发挥江海品牌的潜在价值,为公司早日跨入全球同行前三位奠定了坚实基础。实施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建议公司尽快决策实施。

六、 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母公司的影响

薄膜电容器和电解电容器、陶瓷电容器是电子元件之电容器的三大类别主要产品,公司在电解电容器行业已经成为国内的领军企业,并在全球中高端市场形成较强的竞争力。薄膜电容器技术含量高,性能稳定,用途广泛,尤其是在高压变频器、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高铁和轻轨列车以及智能电网领域中作为关键的转换和控制功率的储能元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以15~20%的速度快速增长,且成长潜力很大。公司抓住市场机遇,适时投资中高档薄膜电容器,具有技术、生产、市场保障,是公司对未来电容器发展和应用的准确把握,有助于公司丰富电容器产品线,发挥公司技术、品牌、营销和客户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电容器产业,形成又一竞争强项。同时,薄膜电容器将是公司今后最大的增长点,将使公司经营规模与实力大大提升,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并为股东创造理想回报。

七、 项目风险

1、技术风险:公司已跟踪和储备了薄膜电容器的生产技术,但这次是公司首次进入薄膜电容器的生产和销售,在技术、工艺研究和大规模生产上仍需研发、探索,因此会有技术风险。

2、生产风险:国内较为落后的技术基础会使用于薄膜电容器生产的技术和装备依赖进口,从而形成薄膜电容器的规模化生产部分受到限制。

3、市场风险:薄膜电容器进入市场可以利用公司现有的较为完善的全球销售网络,但还需经历客户认定、产品试验等必备阶段。同时,该部分市场已有国际国内同行占据,所以形成大批量销售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

4资金风险:薄膜电容器的生产和产业链完善投资巨大,要形成大的规模将面临较大的资金风险。

八、审议事项

1、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的审议

2011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新增项目投资顺应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经认真审核,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组建“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生产线,主要生产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这是公司管理层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作出的投资决定,是公司对未来电容器发展和应用的准确把握,具有技术、生产、市场保障,有利于完善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为提高我国高压薄膜电容器的产品档次、改善薄膜电容器的产品结构作出贡献;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

3、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的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20,000万元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20,000万元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本次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用于组建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生产线,可以帮助公司迅速规模化地抢占高档市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信达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同意江海股份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实施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

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超募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29号文核准,江海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0.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179.1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7,820.85万元,超募资金55,820.8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0)08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超募资金已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江海股份使用上述超募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1、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江海股份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2、使用6,120万元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中高压化成箔项目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江海股份使用超募资金6,120万元建设中高压化成箔项目,该项目由江海股份持股51%的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江海股份对该公司的出资分为两期进行,其中:首期出资3,060万元于2010年10月20日到位,第二期出资3,060万元于2011年3月16日到位。

3、使用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江海股份于2011年3月24日使用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1年7月31日,超募资金专户的余额为34,774.31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超募资金9,500万元建设新项目。

二、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建设背景

公司为了抓住市场机遇,扩大生产规模、增强规模效益,同时为了适应彩电行业产业转型、技术升级、需求膨胀和变频空调市场表现出的高增长态势,计划对目前的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生产线进行产能扩充,主要生产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中高档铝电解电容器,以发挥公司既有优势,进一步提高在此类市场的竞争力和占有率。

2、项目名称: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电容器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1099号

4、项目实施主体: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内容:厂房等建筑面积为:13640㎡;购买仪器、设备100台(套)。

6、项目投资规划:项目建设期约为18个月,自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

7、计划使用资金数额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建设预计投入共计9,500万元,资金来源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超募资金。

8、经济效益测算:经测算,本项目实施完毕后,将使现有的项目产品的产能扩大一倍,即焊针式(SNAP-IN)产品月产达到500万只、引线式大体积产品月产能达到800万只。本项目税前内部收益率为43.12%;税后内部收益率为36.20%,具有较高的收益率。项目计算期平均税后利润3,470万元,销售利润率11.26%,销售利税率13.24%,总投资利润率为36.53%;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4.03年,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为4.51年,投资回收期较短。

(上述经济效益预测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三、项目风险提示

1、材料供货风险:项目产品的原辅材料,尤其是高比容、高强度的铝箔大批量的稳定的供货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市场风险:目前整机(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市场本身良莠不齐,因此这类市场的竞争也十分复杂,既有在国外品牌和国内一线品牌的综合实力尤其是品质的竞争,也存在国内二线品牌市场的以价格为主的竞争局面。因此,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生产厂家和为其配套的分供方都面临较激烈的市场竞争。

3、 成本压力:该产品最终面对的是消费者,而且市场规模巨大,因此成本的降低将是最终获胜的关键。

四、审议事项

1、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施实施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的审议

2011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的议案》。本次新增项目投资顺应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新增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能力,既是为了满足客户和市场的需求,也是公司竞争和发展的需要。经认真审核,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 500万元实施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

2、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资金使用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新增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能力,既是为了满足客户和市场的需求,也是公司竞争和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500万元实施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

3、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9,500万元实施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500万元实施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本次使用9,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9,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使用9,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有利于发挥公司的既有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信达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同意江海股份使用9,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2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建设研发、营销、行政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超募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29号文核准,江海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0.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179.1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7,820.85万元,超募资金55,820.8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0)08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超募资金已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江海股份使用上述超募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1、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江海股份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2、使用6,120万元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中高压化成箔项目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江海股份使用超募资金6,120万元建设中高压化成箔项目,该项目由江海股份持股51%的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江海股份对该公司的出资分为两期进行,其中:首期出资3,060万元于2010年10月20日到位,第二期出资3,060万元于2011年3月16日到位。

3、使用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江海股份于2011年3月24日使用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1年7月31日,超募资金专户的余额为34,774.31万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超募资金4,940万元建设新项目。

(下转D7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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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B002版: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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