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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编号:2011-03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8-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8月3日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1年8月18日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于2011年8月23日下午1:30开始在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商务大厦三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主持。 (2)公司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8月23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22日15:00-2011年8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6人,代表股份112855416股,占公司总股本309043600股的36.517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07020054股,占公司总股本309043600股的34.629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4人,代表股份5835362股,占公司总股本309043600股的1.8882%。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07462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212%; 反对5387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35%; 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岩平律师、王华崇律师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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